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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人员落户泉州
“零门槛”吸引数千人落户
   本报讯 当前,泉州各行各业有序复工复产,大量外省市人员来泉创业就业。从泉州市公安局户政管理支队、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联合举办的“刺桐新声——政策面对面”专题宣讲会获悉,泉州自去年5月份实施落户“零门槛”政策至今,已吸引数千人便捷落户泉州,他们以本地户籍人员身份享受子女教育、购房等一系列相应待遇。
  合法稳定住所、稳定工作是省、市规定的户口迁移主要依据。近年来,泉州市公安局户政管理支队重新定义“合法稳定住所”,将“连续租住2年以上的出租私房”视为“合法稳定住所”,一举“拉平”广大租房人群落户泉州的“住所”门槛。
  对不符合合法稳定住所迁入规定的人群,落户泉州同样“零门槛”。泉州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在去年5月出台政策,对各类高层次人才,申请人只要向拟落户地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提供泉州高层次人才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合法稳定住所材料或亲友住房产权证,即可办理户口迁移。迁入亲友住房的,应经亲友本人同意并签字,在亲友住房地址上单独立户。“为吸引高层次人才,泉州对高层次人才子女的教育、医疗、住房等各方面均有特定福利,因此,在户口迁移上也完全放开限制。”宣讲人解读道。
  有意来泉州就业创业的普通院校专科学历或中级职称以上专业人才,同样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办理程序为:申请人向市、县(区)政府所属人才公共服务机构提出申请,人才公共服务机构开具落户介绍信,所属公安派出所凭落户介绍信及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办理户口迁移。
  在泉州创业的人员,凭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工商营业执照就能落户泉州。办理手续为:由申请人向创业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提交申请书、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工商营业执照办理户口迁移。符合集体户设立条件的,在申请设立单位或企业集体户后迁入该集体户;不符合集体户设立条件或未申请设立集体户的,可迁入创业地乡(镇、街道)公共地址。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随迁的,在单位集体户或公共地址上设立家庭户后迁入该家庭户。
   (通讯员 阮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