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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莆田市兴家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已立案受理申请人许起端诉你公司关于拖欠劳动报酬一案〈闽莆城劳仲案(2020)017号〉,因无法找到你公司办公地址,也无法联系到你公司法定代表人程建庭,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参加仲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等材料,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0年7月10日下午3点开庭审理此案,本委仲裁庭位于莆田市城厢区荔城南大道60号区人社保障综合楼2楼。请准时到庭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开庭后15天内,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莆田市城厢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