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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43条措施做好“六稳”落实“六保”
抓紧抓实抓细稳就业保民生
  本报讯 4月27日,我省出台《关于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实施方案》,从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等10个方面,提出43条具体措施,旨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全面推进复工复产达产,加快恢复正常经济社会秩序。《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全力以赴做好协调保障,抓紧抓实抓细具体工作措施,加大督促检查和协调推动力度,确保“六保”保得住、保得好。
  千方百计稳就业保就业
  其中,在保居民就业方面,《实施方案》提出5条具体措施。
  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十个一批”扩岗行动。加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力度;国有企业今明两年招聘应届毕业生,招聘数量不低于新增岗位的50%,不低于2019年;扩大社区就业岗位,鼓励高校毕业生到村居、社区就业;鼓励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或继续升学深造。支持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并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开展毕业年度、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困难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兜底保障。
  做好相关重点群体就业工作。鼓励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通过回归农业、农村电商、自主创业等方式,扩大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规模。用好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用工对接服务平台,对吸纳省外贫困劳动力的给予跨省务工奖补。扎实推进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切实抓好退役军人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突出抓好困难群体就业。重点抓好已脱贫但不够稳定、受疫情影响存在返贫风险的有就业意愿的劳动力就业工作,支持企业和重点项目复工复产中优先使用困难群体劳动力,延长公益性岗位政策期限。确保零就业有劳动力的困难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
  强化企业稳岗就业。适当放宽受疫情影响企业稳岗返还政策认定标准,对受疫情影响不裁员、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全额返还。
  优化就业公共服务。鼓励企业和用人单位持续开展在线招聘,打造“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全天候全覆盖服务模式。推进在线办理就业服务和补贴申领。实施“百日免费线上技能培训行动”。
   多措并举保基本民生
  在保基本民生方面,《实施方案》提出8条具体措施。
  适时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省定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从人均每年3700元提高到4050元,老区苏区县低保、特困供养资金补助在原比例基础上再提高10%。
  加大临时救助力度。2020年阶段性提高临时救助筹资标准,加大对老区苏区县资金倾斜。对受疫情影响和因突发性、紧迫性问题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困难群众,直接给予临时救助。全面落实特殊困难群体关爱服务政策,关心关注城镇低收入困难群体基本生活。
  阶段性加大价格临时补贴力度。今年4月至6月,阶段性加大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价格临时补贴力度,对相关优抚对象、保障对象,以及阶段性纳入保障范围内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在现行补贴标准基础上提高1倍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补贴金额与物价涨幅同比例变动。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力防止返贫。巩固提升“三保障”,持续开展控辍保学行动。有序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支持各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全面复工复产。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多措并举防止因疫致贫、返贫。
  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推动有条件的县(市、区)实现“医保村村通”。深入开展健康福建行动和爱国卫生运动,扎实抓好“一老一小”照护服务和妇幼健康工作。全面完成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各项目标任务。
  保障教育基本公共服务。新开工建设200所左右公办幼儿园,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数4万个。推进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标准化建设,落实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学生教育关爱工作。
  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缓解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的阶段性居住困难。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的老旧小区。
  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碧水保卫战、推进净土保卫战,确保全省水、大气、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优。
  此外,《实施方案》提出,围绕集成电路、新材料、生物医药、高端装备、精细化工等产业链短板,组织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发展技术要素市场,大力引进和培育一批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
  《实施方案》要求,践行一线工作法,主动靠前服务,切实疏导和打通各种堵点断点,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和力量为企业纾难解困;创新工作方式,建立健全困难企业救助机制,快速办理、快速协调,及时回应企业关切,真正让企业和群众便捷享受“六保”各项惠民政策和服务;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让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
  (记者周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