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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山市创新劳动维权模式
“劳动仲裁、劳动监察”合力监管
  本报讯 武夷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日前立案一起工伤补偿劳动争议案件,通过建立仲裁院与监察大队监管合力的工作模式,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不仅提高办案效率,还方便了劳动者维权投诉。
  2020年3月,该案件申请人在武夷山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申请认定工伤,仲裁院利用与劳动监察大队合署办公的优势,开启信息共享,提前介入案件,为申请人提供案前咨询、法律援助等“一站式”仲裁服务。
  了解案情后,仲裁院工作人员约谈被申请人,对其进行案件分析,并解答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中工伤保险待遇赔付等与劳动争议相关的法律法规。
  经过劳动仲裁院、劳动监察大队协调配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工伤认定期间达成调解意愿。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之后,申请人提起仲裁申请,仲裁院立即启动简易办案程序,按照“快立、快审、快结”原则于庭前调解,调解金额25.8万元。
  (通讯员 叶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