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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多措并举保障重点企业用工
  本报讯 最近,福清市人社局调研分析市内企业用工总体形势及缺工现象,通过与企业座谈、走访重点企业、加强部门沟通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出台服务重点企业用工的五条具体实施意见,助力实现一季度“开门红”。
  鼓励建立劳务协作基地。与云南、贵州、四川、甘肃、宁夏、重庆六省区市劳动力输出大县(市)签订劳务协作协议,依托当地政府人社部门建立劳务协作基地,鼓励企业派出工作人员入驻基地,长期进行点对点招聘,提高招聘成效。
  加大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奖励。六省区市劳务协作县(市)政府人社部门选定当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当地务工人员有组织劳务协作输转,输转成效明显的,按相关标准给予奖励。福清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到劳务协作县(市)开展有组织劳务协作,给予同标准奖励。
  支持鼓励工业园区建立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支持鼓励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福州新区福清功能区、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挂牌成立“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给予每个人力资源服务中心10万元开办补贴。
  做实做细企业招工服务。对经报备福清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输转六省区市劳务协作县(市)务工人员至市重点企业的,采取“点对点”免费接送员工。
  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对甘肃定西籍务工人员首次来福清稳定就业予以生活补贴,在福清同一家企业连续就业满6个月,给予每人1000元生活补贴。(通讯员 陈晓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