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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
壮大乡村振兴人才队伍
  本报讯 做好“三农”工作、稳定“三农”基本盘,对于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具有特殊重要意义。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实施意见要求,壮大乡村振兴人才队伍。落实“神农英才”计划,加快培养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强化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管理服务,鼓励驻村第一书记开展联建共建。坚持和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完善“订单式”需求和“菜单式”服务供给模式,加快实现省市县三级科技特派员技术服务覆盖所有乡镇和重点村。县级结合实际统筹设立农村“六大员”队伍,进一步整合岗位,强化管理,激发队伍活力。强化县域专业人才统筹使用,探索赋予乡镇更加灵活的用人自主权,推动资源服务管理向基层倾斜。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坚持招才引智和培育本土人才有机结合,加快培养农村电商、乡村工匠、农业经理人等一批乡村产业人才。建立健全乡村振兴指导员制度,支持党政干部、医生教师、金融助理、规划师、建筑师、律师等,通过多种方式服务乡村振兴。(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