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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发布“引用留”人才新政
推进实施“2+3+N”人才专项行动
  本报讯 近日,《三明市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推进“2+3+N”人才专项行动方案》《三明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才服务的十条措施(试行)》《三明“麒麟山英才卡”实施办法(试行)》出台,聚焦引进人才、用好人才、留住人才,打造山区特色人才体系,提升三明市人才竞争力、科技创新力、产业集聚力,为建设“一区六城”、推进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该市推进实施“2+3+N”人才专项行动。两项计划包括麒麟山人才培育计划和明籍优秀人才回引计划;三个高地指绿色经济发展人才高地、乡村振兴人才高地和教育医疗人才高地;7个特色产业(行业)人才基地涉及钢铁与装备制造业、氟新材料、石墨和石墨烯、现代种业、文旅康养、特色小吃、生物和生物医药行业。
  其中,对回引的明籍优秀人才,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给予其父母(或祖父母)家庭奖励,享受期5年。明籍优秀人才(近5年内毕业)包括:全日制博士毕业生、硕士毕业生,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国际知名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同时排名前200名大学的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
  新引进符合三明市年度人才引进和招聘紧缺急需专业目录的人才(团队),对三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按照引进人才(团队)年度内企业新增产值等的一定比例给予企业引才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对企业单次新招聘大中专毕业生10人及以上,且在三明市缴纳社会保险2年及以上,受益地财政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新招聘引进且工作满1年及以上的,分别按照高级工每人1000元、硕士或副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或技师每人1万元、博士或正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或高级技师每人2万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以上单个企业每年累计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新引进的D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从引进的次月起3年内,按本人年度税前工薪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
  全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研教学一线的新引进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以及全市公立医疗机构新引进全日制医疗紧缺急需专业毕业生,人才补助由原来在职期间发放调整为分5年发放。未兑现人才房且在工作地辖区内无住房的,可免租金入住人才公寓或申请租房补贴。
  对在全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研教学一线或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工作,经组织批准,选派攻读符合教育医疗紧缺急需专业博士、硕士学位(年龄45周岁以下)的在职教师和在职医务人员,承诺取得学位后在明继续服务5年及以上的,除享受在职同类人员待遇外,学习期间再分别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1000元补助。
  教育医疗领域的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带领在读研究生及博士后,在全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研教学一线或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教学实习视导、临床教学或科研活动等,在明期间分别给予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每人每月5000元、3000元的工作补助。
  对符合教育医疗紧缺急需专业,且与全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研教学一线或全市公立医疗机构签订意向协议书后的博士,可申请市高层次人才预确认,并享受相关人才政策待遇;对博士毕业后留明工作的给予一次性学费补助3万元。
  此外,三明市还制定出台《加强和改进人才服务十条措施》,实施加强版人才服务保障。十条措施包括:提供人才房奖励,扩大医疗保障范围,扩大子女入学保障范围,扩大家属就业保障范围,提供人才专属服务,加大柔性引才支持力度,创新编制与职称职数管理,推荐认定一批特色专家人才,加强人才储备管理,建立人才建言献策“直通车”。
  (记者 周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