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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印发实施意见
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计划
吸引台湾建筑师、文创团队参与乡村建设
  本报讯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提出,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计划,完善派驻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科技特派员、乡村振兴指导员、金融指导员等制度,推进“师带徒”人才下乡、“一村一名大学生”,实施“青耘福建”、“八闽巾帼”、“美丽工坊”等行动,组织引导党政、科技、金融、教育、卫生、文化、社会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领域人才到基层一线服务,支持培养本土急需紧缺人才。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教师“优师计划”、“特岗计划”和“国培计划”。大力发展面向乡村振兴的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农村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推进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支持力度,培育一批联农带农紧密的创业创新群体。引导城市专业技术人员入乡兼职兼薪和离岗创业,对长期服务乡村的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方面予以适当倾斜。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返乡回乡下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深化闽台乡建乡创合作,吸引台湾建筑师、文创团队参与乡村建设。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调动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记者 周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