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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
宁德市人社局等三方四部门下发实施意见
  本报讯 近日,宁德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市工商业联合会等三方四部门下发《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在全市各类企业持续推进创建活动,推动企业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健全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促进和谐文化建设,力争到2027年底各类企业及企业聚集区域普遍开展创建活动,创建企业基本达到创建标准,和谐劳动关系理念得到广泛认同,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进一步形成。
  《实施意见》根据当地企业的类型、分布、职工人数和劳动关系状况以及工业园区、乡镇(街道)工作基础等,分类培育,分步推进。
  企业创建的重点内容为,建立健全企业党组织,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中把关定向、团结凝聚各方力量的作用。全面落实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加强企业民主管理,依法保障职工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职业技能培训等基本权益。建立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和正常增长机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强化劳动争议预防,促进劳动争议协商和解。加强人文关怀,培育企业关心关爱职工、职工爱岗爱企的企业文化。
  工业园区、乡镇(街道)创建的重点内容为,健全工业园区、街道(乡镇)党委领导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机制,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推动辖区内企业普遍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加强劳动保障法律宣传、用工指导服务,搭建劳动关系双方沟通协调平台,及时预防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布局劳动关系基层公共服务站点,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一站式、智慧化、标准化劳动关系公共服务。
  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部门将根据创建标准引导企业、工业园区、乡镇(街道)开展自我评价,由所在地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进行评估。鼓励引入社会第三方机构开展日常综合评估,形成创建单位自评、社会机构评估、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评审的综合评价体系,提高评审评估的客观权威性,科学合理性和社会公信力。
  《实施意见》提出实施动态管理及激励措施,建立创建单位定点联系培育机制,加强日常跟踪服务和监督管理。市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将采取抽查、普查等方式,定期对已命名的示范单位进行核查,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以及发生较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极端恶性事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职业危害事故、负面网络舆情的示范单位取消命名,收回铭牌,并向全市公布。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一对一用工“诊断”,提供定制化企业薪酬数据服务,开通公共服务经办快速通道,优化各项补贴申领和办理流程,及时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对达到创建标准且符合守法诚信等级要求的企业,适当减少劳动保障监察和社会保险稽核日常巡视检查频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主动上门开展政策调研指导,对办理劳动争议案件开辟绿色通道。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