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
本报讯 福建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治欠办”)日前印发通知,在4月15日至5月15日期间,对全省所有规模以上在建工程项目开展拉网式排查,要求各地排查项目覆盖“全”、查找问题力求“准”、解决问题职责“通”、运用机制做到“活”,推进各项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有效落实,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
此次排查由各地市治欠办牵头,行业主管部门参加,将所有项目明确到具体人员或网格管理人员,逐项核实制度落实,记录排查结果,采取随机抽查等方式,确保所有项目不瞒报、漏报、少报。
由省治欠办制作《在建工程项目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情况清单》,具体细化为6个方面30项内容。要求各地形成清单表格管理,如实反映项目落实制度,每个项目存在的问题与清单表格逐一对照,对标整改。及时组织落实情况“回头看”,针对项目清单表格未落实的,逐一盯紧整改,逐一销号。对在建工程项目落实制度不力,又拒不整改的,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作出行政处罚,实行失信联合惩戒。
通知还鼓励各地综合运用拉网式全面排查结果,树立标杆示范引领,结合福建劳动保障监察培训平台,创新方式方法,采取组织观摹学习、网上培训等方式,强化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向在建工程项目提供规范化、标准化模板。(本报记者)
此次排查由各地市治欠办牵头,行业主管部门参加,将所有项目明确到具体人员或网格管理人员,逐项核实制度落实,记录排查结果,采取随机抽查等方式,确保所有项目不瞒报、漏报、少报。
由省治欠办制作《在建工程项目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情况清单》,具体细化为6个方面30项内容。要求各地形成清单表格管理,如实反映项目落实制度,每个项目存在的问题与清单表格逐一对照,对标整改。及时组织落实情况“回头看”,针对项目清单表格未落实的,逐一盯紧整改,逐一销号。对在建工程项目落实制度不力,又拒不整改的,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作出行政处罚,实行失信联合惩戒。
通知还鼓励各地综合运用拉网式全面排查结果,树立标杆示范引领,结合福建劳动保障监察培训平台,创新方式方法,采取组织观摹学习、网上培训等方式,强化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向在建工程项目提供规范化、标准化模板。(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