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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援企稳岗惠及6.4万家企业
  本报讯 近日,福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促进稳企保就业的通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并简化申领程序,确保资金及时发放到位。 
 
  惠及不裁员少裁员企业4.5万家
  根据《通知》,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各类失业保险参保企业,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享受2019年度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2019年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含)以上,且除依政策减免征收时间外连续缴费的企业;大型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19年度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3.62%);中小微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19年度全国调查失业率(5.5%),其中,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到不高于企业参保职工总数的20%;企业未享受2019年度困难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在返还标准方面,大型企业按照该企业2019年度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照该企业2019年度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返还。
  福州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政策可惠及全市4.5万家企业、67万名参保职工,受惠企业占全市参保企业70%。 
 
  困难企业按人均7740元标准返还
  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享受2020年度困难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2019年第四季度增值税计税销售额同比下降10%以上,且2020年第一季度增值税计税销售额同比下降20%以上的正常经营中小微企业,以及2020年第一季度按季申报依法享受小规模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且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含)以上,且除依政策减免征收时间外连续缴费;裁员率不高于2019年度全国调查失业率(5.5%),其中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到不高于企业参保职工总数的20%;符合福州市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环保政策及安全政策(未被列入责令停产整顿名单),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记录;企业未享受2019年度困难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也未享受2020年春节期间一次性稳就业奖补。
  福州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困难企业,返还参照的标准是按人均7740元(6个月福州市平均失业保险金待遇标准)和该企业2020年第一季度失业保险月平均参保人数返还。此项返还标准惠及全市1.9万家中小微企业、17万名参保职工,受惠企业占全市参保中小企业30%。
 
  直接拨付企业账户6月底前到位
  为确保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落实到位,人社、财政、税务、发改、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将密切配合,加强信息比对共享,简化工作流程,加快审核发放进度。福州市将开通网上申领程序,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资金直接拨付到企业账户,争取在6月底前为企业和职工送去更多“真金白银”。(记者 周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