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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社厅等四部门联合发文
加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毕业生
12月底前须完成各项招聘任务
   
  本报讯 近日,省人社厅、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卫健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确保本地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数同比上年增幅不低于20%。
  通知要求,各地要盘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加大事业单位编制动态调整力度,重点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基层服务项目期满毕业生,下同)倾斜。扩大专项公开招聘规模,确保本地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数同比上年增幅不低于20%。各级教育部门和人社部门要加快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及时将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向社会公布,应补尽补,全面完成年度招聘计划。各级人社部门和卫健部门要重点加大县级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机构专项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力度,再扩大招聘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积极支持基层医疗事业发展。支持省属和中央在闽事业单位开发设置更多岗位专项用于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
  通知明确,加快专项公开招聘进度。支持县(市、区)在乡(镇)事业单位编制内新增工作人员时,直接考核聘用符合规定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支持原中央苏区县、重点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年龄等条件要求;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可因地制宜制定招聘方式。支持重点县招聘大学本科及以上或行业、岗位、脱贫攻坚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支持各地招聘乡村教学点教师、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育部直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我省当年度毕业的公费师范生,可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疫情防控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急需补充医护人员等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可采取专项招聘或直接考核等方式聘用。支持乡镇卫生院补充全日制医学本专科毕业生,可直接采取面试考核方式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专项招聘、直接考核或予以笔试加分。
  通知还要求,各级教育、卫健部门原则上2020年9月底前必须发布招聘公告,12月底前必须完成各项招聘任务。(记者 周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