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人社局(人劳局)、财政局(财金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莆田市委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新时代职业教育培养集聚实用型技术技能人才加快构筑创新创业创造高地的意见》(莆委发〔2020〕5号)、《中共莆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培育集聚实用型技术技能人才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莆委人才〔2020〕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省里和市里今年工作计划,现就开展2020年度省级、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一)计划遴选10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二)计划遴选15个左右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二、遴选范围
(一)支持企事业单位推荐技能技艺精湛、具有创新创造能力和较强带徒传技能力的高技能人才领办技能大师工作室。重点支持推荐我市“343”重点产业(即鞋服、工艺美术、食品等3个传统支柱产业,新型功能材料、电子信息、高端装备、新能源等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生命健康等3个未来产业战略新兴产业)急需、紧缺和特色行业(领域)高技能人才领办技能大师工作室。
(二)已是国家级或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不再申报省级、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已是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不再重复申报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三、推荐名额
各县(区、管委会)、市直属单位推荐名额见附表。技能大师工作室推荐按企业(单位)属地原则向所在县区人社部门申报,
市级行业协会及技工院校(含市属职业院校)经市直主管部门同意后,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推荐。各县(区、管委会)、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要认真遴选,严格按推荐名额择优推荐,超额推荐将不予受理。
四、申报条件
(一)省级、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应遵纪守法,弘扬工匠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工作的一线技能人才可适当放宽。
(二)省级、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应具有技师(二级)或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在我市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在职在岗,能够承担工作室日常工作。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优先推荐。
1.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福建省技术能手等荣誉的高技能人才;入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福建省技能大师。
2.在我市特色产业中,具有高超技能水平,行业内认可,在我市有较大影响的技能领军人才,经市人社局、财政局研究同意。
3.近5年来在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中获二等奖以上人员(不含在校学生),或所带学生在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中获一等奖以上的技工院校(含职业院校)实习指导教师,在同等情况下可优先支持创办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近5年来在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二等奖以上人员或所带学生在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一等奖以上的技工院校(含职业院校)实习指导教师,在同等情况下可优先支持创办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三)所在单位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政策制度;较好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的经费投入较大。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场所、设施、设备,能够满足教学和技艺传授及技术攻关、技术创新工作要求。
(四)技能大师工作室能够积极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并产生广泛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注重营造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能够将创新成果、绝技绝活、具有特色的生产操作法及时总结推广。
(五)建立完善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工作制度,制定“师带徒”计划,技能大师工作室通过传、帮、带,使技术技能得到传承,每年为企业或社会培养5名以上青年技术技能骨干。
五、申报材料
(一)推荐申报报告。各县(区、管委会)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市直有关单位根据名额分配和申报条件,出具推荐申报报告(含拟建项目情况报告、建设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计划目标等),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汇总表可作为推荐报告的附件上报。
(二)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三)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操作技术方法改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证明材料,以及科技进步奖项、国家专利、职业技能竞赛等获奖情况。
(四)师徒双方签订一年以上带徒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技能大师工作室所依托的企事业单位高技能人才工作情况(包括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的证明材料,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资金支持以及场所、设备等必要条件情况等)。
(六)技能大师工作室所依托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七)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的身份证及职业资格证书以及获得荣誉证书等的复印件。
(八)其他证明材料。
六、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各县(区、管委会)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市直有关单位根据申报条件,开展推荐申报工作。
(二)市人社局、财政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或研究。
(三)对拟推荐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及拟确定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进行公示。
(四)向省人社厅、财政厅推荐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候选名单。研究确定并公布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
七、技能大师工作室的职责任务
(一)发挥名师带徒重要作用,加快培养一批高技能人才和青年技能骨干。
(二)组织重大技术技能革新和技术攻关项目,解决重大技术难题。挖掘传统工艺,进行传承和创新。
(三)开展技术交流,为高技能人才参与技术开发、技术攻关、技术交流以及绝活和技能成果展示提供平台。
八、经费保障
每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补助经费15万元(含省级规定的项目补助经费10万元和我市规定的配套扶持经费补助5万元),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补助经费10万元,所需补助经费按属地原则,从就业专项资金拨付。补助经费用于开展培训、研修、攻关、交流等技能传承提升活动。项目所在单位提供必要资金支持。
九、其他要求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条件,择优推荐,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原则上从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中推荐。
(二)各级人社部门、各项目单位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做好已建项目的日常管理和成果评价工作,大力推进项目实施,确保项目建设出成效。
(三)各级人社部门、各项目单位主管部门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莆人社文〔2018〕76号)精神,对技能大师工作室实行动态管理,退出情况要及时报市人社、财政部门。
(四)相关表格可以从市人社局门户网站“网上办事-表格下载”栏目下载。申报材料应在10月12日前报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一式三份)。
联系人: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李灵通
联系电话:0594-2380872
电子邮箱:2830429201@qq.com
附件:1.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
2.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3.福建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
4.莆田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
为贯彻落实《中共莆田市委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新时代职业教育培养集聚实用型技术技能人才加快构筑创新创业创造高地的意见》(莆委发〔2020〕5号)、《中共莆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培育集聚实用型技术技能人才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莆委人才〔2020〕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省里和市里今年工作计划,现就开展2020年度省级、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一)计划遴选10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二)计划遴选15个左右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二、遴选范围
(一)支持企事业单位推荐技能技艺精湛、具有创新创造能力和较强带徒传技能力的高技能人才领办技能大师工作室。重点支持推荐我市“343”重点产业(即鞋服、工艺美术、食品等3个传统支柱产业,新型功能材料、电子信息、高端装备、新能源等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生命健康等3个未来产业战略新兴产业)急需、紧缺和特色行业(领域)高技能人才领办技能大师工作室。
(二)已是国家级或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不再申报省级、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已是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不再重复申报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三、推荐名额
各县(区、管委会)、市直属单位推荐名额见附表。技能大师工作室推荐按企业(单位)属地原则向所在县区人社部门申报,
市级行业协会及技工院校(含市属职业院校)经市直主管部门同意后,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推荐。各县(区、管委会)、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要认真遴选,严格按推荐名额择优推荐,超额推荐将不予受理。
四、申报条件
(一)省级、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应遵纪守法,弘扬工匠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工作的一线技能人才可适当放宽。
(二)省级、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应具有技师(二级)或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在我市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在职在岗,能够承担工作室日常工作。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优先推荐。
1.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福建省技术能手等荣誉的高技能人才;入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福建省技能大师。
2.在我市特色产业中,具有高超技能水平,行业内认可,在我市有较大影响的技能领军人才,经市人社局、财政局研究同意。
3.近5年来在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中获二等奖以上人员(不含在校学生),或所带学生在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中获一等奖以上的技工院校(含职业院校)实习指导教师,在同等情况下可优先支持创办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近5年来在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二等奖以上人员或所带学生在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一等奖以上的技工院校(含职业院校)实习指导教师,在同等情况下可优先支持创办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三)所在单位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政策制度;较好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的经费投入较大。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场所、设施、设备,能够满足教学和技艺传授及技术攻关、技术创新工作要求。
(四)技能大师工作室能够积极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并产生广泛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注重营造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能够将创新成果、绝技绝活、具有特色的生产操作法及时总结推广。
(五)建立完善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工作制度,制定“师带徒”计划,技能大师工作室通过传、帮、带,使技术技能得到传承,每年为企业或社会培养5名以上青年技术技能骨干。
五、申报材料
(一)推荐申报报告。各县(区、管委会)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市直有关单位根据名额分配和申报条件,出具推荐申报报告(含拟建项目情况报告、建设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计划目标等),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汇总表可作为推荐报告的附件上报。
(二)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三)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操作技术方法改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证明材料,以及科技进步奖项、国家专利、职业技能竞赛等获奖情况。
(四)师徒双方签订一年以上带徒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技能大师工作室所依托的企事业单位高技能人才工作情况(包括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的证明材料,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资金支持以及场所、设备等必要条件情况等)。
(六)技能大师工作室所依托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七)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的身份证及职业资格证书以及获得荣誉证书等的复印件。
(八)其他证明材料。
六、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各县(区、管委会)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市直有关单位根据申报条件,开展推荐申报工作。
(二)市人社局、财政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或研究。
(三)对拟推荐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及拟确定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进行公示。
(四)向省人社厅、财政厅推荐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候选名单。研究确定并公布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
七、技能大师工作室的职责任务
(一)发挥名师带徒重要作用,加快培养一批高技能人才和青年技能骨干。
(二)组织重大技术技能革新和技术攻关项目,解决重大技术难题。挖掘传统工艺,进行传承和创新。
(三)开展技术交流,为高技能人才参与技术开发、技术攻关、技术交流以及绝活和技能成果展示提供平台。
八、经费保障
每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补助经费15万元(含省级规定的项目补助经费10万元和我市规定的配套扶持经费补助5万元),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补助经费10万元,所需补助经费按属地原则,从就业专项资金拨付。补助经费用于开展培训、研修、攻关、交流等技能传承提升活动。项目所在单位提供必要资金支持。
九、其他要求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条件,择优推荐,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原则上从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中推荐。
(二)各级人社部门、各项目单位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做好已建项目的日常管理和成果评价工作,大力推进项目实施,确保项目建设出成效。
(三)各级人社部门、各项目单位主管部门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莆人社文〔2018〕76号)精神,对技能大师工作室实行动态管理,退出情况要及时报市人社、财政部门。
(四)相关表格可以从市人社局门户网站“网上办事-表格下载”栏目下载。申报材料应在10月12日前报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一式三份)。
联系人: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李灵通
联系电话:0594-2380872
电子邮箱:2830429201@qq.com
附件:1.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
2.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3.福建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
4.莆田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莆田市财政局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