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5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2家单位获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宁德市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和福建新坦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家单位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截至目前,宁德市已设立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根据宁德市的优惠政策,对新获批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经考核后给予100万元建站补助;对进站工作的博士,可认定为宁德市“天湖人才”并享受相应补助;出站后留在宁德继续工作并签订五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一次性给予15万元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