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产业领军团队”开始申报
本报讯 近日,省工信厅启动福建省第二批“产业领军团队”遴选申报工作,申报时间截至1月18日。
遴选旨在通过支持一批高技术、高成长、强引领的团队,培育出一批实体经济“单项冠军”“专精特新”企业,引领产业集群发展,因此本次遴选的团队其所在企业一般应为初创期或成长期的中小企业。本次计划遴选不超过20个产业领军团队,为保证区域平衡,原则上全省入选的团队中,厦门不高于10%,龙岩、三明、南平、宁德和平潭的总量不低于20%。
据悉,本次遴选采取企业申报、相关单位推荐的方式。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符合条件的产业领军团队,由团队所在企业向辖区设区市工信部门申报,市工信部门会同市财政局、市委人才办审核同意后推荐上报;省属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产业领军团队,由团队所在企业报省直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省直主管部门向省产业领军团队遴选和支持办公室推荐;中央驻闽单位、国家科研院所等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产业领军团队,可由团队所在企业直接向省产业领军团队遴选和支持办公室推荐。(本报记者)
遴选旨在通过支持一批高技术、高成长、强引领的团队,培育出一批实体经济“单项冠军”“专精特新”企业,引领产业集群发展,因此本次遴选的团队其所在企业一般应为初创期或成长期的中小企业。本次计划遴选不超过20个产业领军团队,为保证区域平衡,原则上全省入选的团队中,厦门不高于10%,龙岩、三明、南平、宁德和平潭的总量不低于20%。
据悉,本次遴选采取企业申报、相关单位推荐的方式。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符合条件的产业领军团队,由团队所在企业向辖区设区市工信部门申报,市工信部门会同市财政局、市委人才办审核同意后推荐上报;省属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产业领军团队,由团队所在企业报省直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省直主管部门向省产业领军团队遴选和支持办公室推荐;中央驻闽单位、国家科研院所等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产业领军团队,可由团队所在企业直接向省产业领军团队遴选和支持办公室推荐。(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