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本报讯 福建省2021届高校毕业生总数预计达25.2万人,同比增加2万多人。毕业生人数再创新高,面临的就业形势更加严峻。日前,省教育厅、省人社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推出一系列扶持政策。
开源挖潜政策性岗位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人社部门要积极配合和会同组织、国资、兵役等相关部门,推动稳就业政策向高校毕业生重点倾斜。落实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今明两年空缺岗位主要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等政策,统筹协调好招录工作安排,争取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政策性岗位招录工作。
2021年起适当扩大“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2022年起普通专升本可免试招录退役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毕业生。
高校要加大力度支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完善科研助理社会保险、户口档案等相关政策,合理确定薪酬标准,切实增强岗位吸引力。
《通知》还要求,各地各高校要统筹安排好各类升学考试与校园招聘工作,分别在5月底、6月底完成硕士研究生、普通专升本和第二学士学位招录工作。
拓展市场化就业空间
各高校要发挥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作用,组织举办重点城市、重点行业、中小微企业等就业供需对接活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强化现场招聘活动安全管理;充分运用省级“云招聘”等线上就业服务平台,广泛开展线上精准求职招聘活动;拓展新兴领域就业空间,鼓励毕业生到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实现多元化多渠道就业。
各地各高校要将实习作为促就业的重要渠道,深化校企校地合作,建设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开发更多就业实习岗位,稳定持续提供见习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见习并优先留用。
持续推进创业带动就业
加大“双创”支持力度,落实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完善社会保障和灵活就业支持政策。持续开展“双百三级三创”活动,积极推动“海峡两岸高等教育融合发展和青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创造中心”建设,积极办好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及相关赛事,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更多的展示平台。
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支持计划,鼓励大学生在校期间开展“试创业”实践活动,遴选一批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项目和大学生创新创业优秀项目,形成福建“三创”经验模式。
发挥创业孵化基地作用,推动各类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成长发展、落地见效。全省将遴选建设100门左右省级社会实践类一流课程。
进一步提升指导服务水平
通过政策形势讲座、就业职业引导等形式,引导毕业生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主动投身国家和区域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要领域就业。
各高校要针对不同年级开展职业发展和就业指导活动,举办职业规划比赛、“简历门诊”和“互联网+就业指导”公益直播课等活动,健全完善职业指导师联系毕业班制度,加强就业指导和心理辅导,帮助毕业生准确认识就业形势,合理确定预期,积极主动就业。
组织高校毕业生参加教育部“24365岗位精选计划”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共同举办“2021届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
加强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精准采集岗位要求和求职意向,向高校毕业生精准推送岗位信息。充分发挥各高校党团组织和辅导员作用,开通就业心理咨询和就业帮扶热线,及时了解掌握毕业生思想和心理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引导,疏导毕业生就业焦虑情绪,缓解毕业生心理压力。
开展高校毕业生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加强毕业生求职应聘技术指导,引导毕业生适应在线求职新形态和新趋势。
精准化帮扶困难群体
实施低收入家庭毕业生、少数民族和残疾等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各高校要对重点就业群体建立就业帮扶工作台账,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要求重点帮扶,帮助有就业意愿的重点群体毕业生尽快就业。
要会同国有企业、企事业单位,多方为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争取就业岗位。鼓励各地各高校开展“助力圆梦”行动,举办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和残疾毕业生专项招聘会,开展就业岗位精准推送、人岗匹配,落实好就业兜底政策。
就业数据统计更规范
《通知》还要求各高校推广使用“全国高校毕业生网上签约与毕业去向登记平台”,实现各级就业数据实时同步共享。
严格执行就业工作“四不准”规定,建立就业数据倒查机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就业数据抽查。将建立健全就业统计举报机制,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对实名举报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
探索建立科学系统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量化评价体系,形成分层分类就业评价指标体系,将推送毕业生到西部、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和重点领域就业情况作为高校就业工作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
强化领导和组织保障
各高校要落实“一把手”工程,加强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工作人员和就业创业课程教师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就业工作力量,加强培训培养,严格落实就业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要求,明年将重点督查各高校落实“四到位”要求及就业工作队伍建设情况。
各地要制定就业工作应对疫情预案,组织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宣传月”,加大政策宣传和推送力度,打包政策清单、服务清单,多方式向毕业生推送,推动“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本报记者)
开源挖潜政策性岗位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人社部门要积极配合和会同组织、国资、兵役等相关部门,推动稳就业政策向高校毕业生重点倾斜。落实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今明两年空缺岗位主要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等政策,统筹协调好招录工作安排,争取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政策性岗位招录工作。
2021年起适当扩大“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2022年起普通专升本可免试招录退役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毕业生。
高校要加大力度支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完善科研助理社会保险、户口档案等相关政策,合理确定薪酬标准,切实增强岗位吸引力。
《通知》还要求,各地各高校要统筹安排好各类升学考试与校园招聘工作,分别在5月底、6月底完成硕士研究生、普通专升本和第二学士学位招录工作。
拓展市场化就业空间
各高校要发挥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作用,组织举办重点城市、重点行业、中小微企业等就业供需对接活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强化现场招聘活动安全管理;充分运用省级“云招聘”等线上就业服务平台,广泛开展线上精准求职招聘活动;拓展新兴领域就业空间,鼓励毕业生到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实现多元化多渠道就业。
各地各高校要将实习作为促就业的重要渠道,深化校企校地合作,建设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开发更多就业实习岗位,稳定持续提供见习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见习并优先留用。
持续推进创业带动就业
加大“双创”支持力度,落实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完善社会保障和灵活就业支持政策。持续开展“双百三级三创”活动,积极推动“海峡两岸高等教育融合发展和青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创造中心”建设,积极办好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及相关赛事,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更多的展示平台。
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支持计划,鼓励大学生在校期间开展“试创业”实践活动,遴选一批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项目和大学生创新创业优秀项目,形成福建“三创”经验模式。
发挥创业孵化基地作用,推动各类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成长发展、落地见效。全省将遴选建设100门左右省级社会实践类一流课程。
进一步提升指导服务水平
通过政策形势讲座、就业职业引导等形式,引导毕业生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主动投身国家和区域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要领域就业。
各高校要针对不同年级开展职业发展和就业指导活动,举办职业规划比赛、“简历门诊”和“互联网+就业指导”公益直播课等活动,健全完善职业指导师联系毕业班制度,加强就业指导和心理辅导,帮助毕业生准确认识就业形势,合理确定预期,积极主动就业。
组织高校毕业生参加教育部“24365岗位精选计划”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共同举办“2021届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
加强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精准采集岗位要求和求职意向,向高校毕业生精准推送岗位信息。充分发挥各高校党团组织和辅导员作用,开通就业心理咨询和就业帮扶热线,及时了解掌握毕业生思想和心理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引导,疏导毕业生就业焦虑情绪,缓解毕业生心理压力。
开展高校毕业生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加强毕业生求职应聘技术指导,引导毕业生适应在线求职新形态和新趋势。
精准化帮扶困难群体
实施低收入家庭毕业生、少数民族和残疾等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各高校要对重点就业群体建立就业帮扶工作台账,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要求重点帮扶,帮助有就业意愿的重点群体毕业生尽快就业。
要会同国有企业、企事业单位,多方为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争取就业岗位。鼓励各地各高校开展“助力圆梦”行动,举办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和残疾毕业生专项招聘会,开展就业岗位精准推送、人岗匹配,落实好就业兜底政策。
就业数据统计更规范
《通知》还要求各高校推广使用“全国高校毕业生网上签约与毕业去向登记平台”,实现各级就业数据实时同步共享。
严格执行就业工作“四不准”规定,建立就业数据倒查机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就业数据抽查。将建立健全就业统计举报机制,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对实名举报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
探索建立科学系统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量化评价体系,形成分层分类就业评价指标体系,将推送毕业生到西部、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和重点领域就业情况作为高校就业工作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
强化领导和组织保障
各高校要落实“一把手”工程,加强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工作人员和就业创业课程教师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就业工作力量,加强培训培养,严格落实就业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要求,明年将重点督查各高校落实“四到位”要求及就业工作队伍建设情况。
各地要制定就业工作应对疫情预案,组织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宣传月”,加大政策宣传和推送力度,打包政策清单、服务清单,多方式向毕业生推送,推动“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