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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开启申报
  本报讯 今年省人社厅继续组织遴选一批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创业项目,给予3万至10万元的资金扶持。近日开启网上申报,报名时间截至4月9日17∶30。
  项目申报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须是省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和省外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福建生源)在校生或毕业五年内(毕业证书时间为2016年1月1日及以后)在闽创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含香港、澳门、台湾高校毕业生及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已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创办独资、合资、合伙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创业实体,并为该申报项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等)经营者;在创业企业或实体中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符合条件者可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http://220.160.52.58/),按要求进行网上注册和项目申报。操作步骤为:点击申报平台右上角“服务平台入口”,选择“个人办事大厅”,登录“个人用户”,完善个人基本信息,进入“创业项目申报”。
  经网上申报、资格审核后,省人社厅将对资格审核通过的创业项目进行分级评审,包括书面评审、实地考察和现场答辩三个环节,之后在省人社厅门户网、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公示和公布评审结果,并按照各项目资助等级,在9月30日前拨付资金。
  需要注意的是,申报人应严格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逾期不再受理,提交的信息和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材料一经提交,不得更改。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评审和资助资格,并列入诚信黑名单。已获得往年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的不再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评审和资助资格。(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