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2021年高校毕业生优惠政策汇总
日前,福州市教育局官网发布《福州市2021年高校毕业生优惠政策汇总》,涵盖配套补助、住房保障、落户、短期住宿等方面。从本期开始,本报将陆续刊登这些毕业生优惠政策,以飨读者。
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优惠政策
一、配套补助方面
1.经认定纳入福州市“引进培养千名博士计划”,与福州市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落地后给予30万元奖励,分3年等额发放。
办理渠道:福州市引进人才服务中心、各县(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91-83336454。
2.985工程、211工程或境外著名大学全日制博士毕业生,所学专业对应的学科门类为工学,毕业后三年内,近一年内到福州市“规模以上企业”(由县区统计局或工信局认定)工作,企业支付年薪达到福州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达一定比例(本科1倍,其他1.2倍)按企业税前支付薪酬50%(211工程)、60%(985工程或境外著名大学)的标准发放企业聘用补助,累计补助不超过3年。
办理渠道:福州市引进人才服务中心、各县(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91-83336454。
3.对全日制博士到福州市长乐区工作,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落地3个月后按3000元/月发放交通补助。
办理渠道:福州市长乐区行政服务中心1楼《八条措施》专门服务窗口(窗口序号为6号),咨询电话:0591-22055039、28925350。
二、住房保障方面(同一时期只享受其中一项)
4.入职福州市企事业单位,申请福州市酒店式人才公寓,租金由政府、用人单位、人才各承担三分之一,租赁期限3年。
办理渠道:福州市引进人才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才服务窗口,咨询电话:0591-83336454。
5.在福州市四城区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落户的,可申请入住45、55、65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或申请购买50、60、70平方米安居型限价商品住房(市场价7折)。
办理渠道:通过“榕e社保卡”手机APP申请,咨询电话:0591-83853051。
三、落户方面
6.入住在福州市酒店式人才公寓的,可选择在酒店式人才公寓集体户落户。
办理渠道:福州市人才发展集团,咨询电话:13696801111。
7.不设学历、年龄、就业创业限制,外省市人员均可申请在福州市落户,六县(市)、长乐区人员均可申请在福州五城区落户。
办理渠道:福州市辖区内派出所。
四、短期住宿方面
8.福州五城区以外毕业三年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或来榕游学的国内外在校生、台湾青年,有意来榕求职创业、实习见习的,可申请福州市人才储备中心、高新区、滨海新城最长3个月的短期免费住宿。
办理渠道:关注“福州人社”微信公众号,选择微人社—人事人才—延伸服务—住宿申报,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咨询电话:0591-83849356。
五、其他方面
9.双一流建设高校、海外知名高校或中科院系统博士(含期满出站博士后),与福州市重点企业达成工作意向的,经重点企业同意后,申请将本人人事关系转入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工程学院或闽江学院,作为高校正式在编人员,享受四所高校在编人员待遇和福州市各项引进人才优惠政策。
办理渠道:福州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处,咨询电话:0591-83301178。
10.符合年度《福州市引进优秀博士(行政挂职类)公告》及补充公告要求的,经面试考核后,聘任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派党政机关储备锻炼。期满考核合格后,调任机关正科级领导职务,或副科级领导职务(二级主任科员)。
办理渠道:福州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处,咨询电话:0591-83334755。
11.事业单位可免笔试,通过面试考核形式直接聘用。
办理渠道:福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咨询电话:0591-83351484。
属于紧缺急需专业的,经认定后还享受每月2000元生活津贴,发放5年。
办理渠道:福州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处,咨询电话:0591-83334755。
12.符合《福州市市管国企引进优秀博士(硕士)急需紧缺专业指导目录》要求的,经面试考察后,由福州市管国企按照中层正职领导薪酬标准聘任,税前年薪不低于20万元。
办理渠道:福州市委组织部干部五处。(未完待续)
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优惠政策
一、配套补助方面
1.经认定纳入福州市“引进培养千名博士计划”,与福州市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落地后给予30万元奖励,分3年等额发放。
办理渠道:福州市引进人才服务中心、各县(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91-83336454。
2.985工程、211工程或境外著名大学全日制博士毕业生,所学专业对应的学科门类为工学,毕业后三年内,近一年内到福州市“规模以上企业”(由县区统计局或工信局认定)工作,企业支付年薪达到福州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达一定比例(本科1倍,其他1.2倍)按企业税前支付薪酬50%(211工程)、60%(985工程或境外著名大学)的标准发放企业聘用补助,累计补助不超过3年。
办理渠道:福州市引进人才服务中心、各县(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91-83336454。
3.对全日制博士到福州市长乐区工作,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落地3个月后按3000元/月发放交通补助。
办理渠道:福州市长乐区行政服务中心1楼《八条措施》专门服务窗口(窗口序号为6号),咨询电话:0591-22055039、28925350。
二、住房保障方面(同一时期只享受其中一项)
4.入职福州市企事业单位,申请福州市酒店式人才公寓,租金由政府、用人单位、人才各承担三分之一,租赁期限3年。
办理渠道:福州市引进人才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才服务窗口,咨询电话:0591-83336454。
5.在福州市四城区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落户的,可申请入住45、55、65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或申请购买50、60、70平方米安居型限价商品住房(市场价7折)。
办理渠道:通过“榕e社保卡”手机APP申请,咨询电话:0591-83853051。
三、落户方面
6.入住在福州市酒店式人才公寓的,可选择在酒店式人才公寓集体户落户。
办理渠道:福州市人才发展集团,咨询电话:13696801111。
7.不设学历、年龄、就业创业限制,外省市人员均可申请在福州市落户,六县(市)、长乐区人员均可申请在福州五城区落户。
办理渠道:福州市辖区内派出所。
四、短期住宿方面
8.福州五城区以外毕业三年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或来榕游学的国内外在校生、台湾青年,有意来榕求职创业、实习见习的,可申请福州市人才储备中心、高新区、滨海新城最长3个月的短期免费住宿。
办理渠道:关注“福州人社”微信公众号,选择微人社—人事人才—延伸服务—住宿申报,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咨询电话:0591-83849356。
五、其他方面
9.双一流建设高校、海外知名高校或中科院系统博士(含期满出站博士后),与福州市重点企业达成工作意向的,经重点企业同意后,申请将本人人事关系转入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工程学院或闽江学院,作为高校正式在编人员,享受四所高校在编人员待遇和福州市各项引进人才优惠政策。
办理渠道:福州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处,咨询电话:0591-83301178。
10.符合年度《福州市引进优秀博士(行政挂职类)公告》及补充公告要求的,经面试考核后,聘任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派党政机关储备锻炼。期满考核合格后,调任机关正科级领导职务,或副科级领导职务(二级主任科员)。
办理渠道:福州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处,咨询电话:0591-83334755。
11.事业单位可免笔试,通过面试考核形式直接聘用。
办理渠道:福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咨询电话:0591-83351484。
属于紧缺急需专业的,经认定后还享受每月2000元生活津贴,发放5年。
办理渠道:福州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处,咨询电话:0591-83334755。
12.符合《福州市市管国企引进优秀博士(硕士)急需紧缺专业指导目录》要求的,经面试考察后,由福州市管国企按照中层正职领导薪酬标准聘任,税前年薪不低于20万元。
办理渠道:福州市委组织部干部五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