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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启动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评选
  本报讯 近日,福州在全市部署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暨“和谐同行”企业培育共同行动,面向工业园区、企业和乡镇(街道)开展指导服务,提高劳动用工管理水平,培育“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文化理念,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典型。
  2020年以来,党组织健全、在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单位可申报参评福州市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参评单位对照创建标准自评打分,县(市)区三方进行初审、实地考察、考评打分,经会议讨论通过并在辖区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31日前上报。福州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对各地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实地考核,形成考核报告,拟定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名单,经会议综合评审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发文确认福州市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并举办授牌仪式,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
  需要注意的是,申报参评“福州市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福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乡镇(街道)”的创建标准分不低于85分,“福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标准分不低于80分,自评分值未达标的单位不得申报。福州市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可享受14项联合激励政策。
  目前,福州市共有7家企业评为国家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212家企业、9个工业园区、9个乡镇(街道)评为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乡镇(街道),372家企业、6个工业园区、23个乡镇(街道)评为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乡镇(街道)。
  (记者 张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