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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统一提高7月1日前发放到位
  本报讯 今年我省继续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养老金待遇,总体调整水平为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
  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近日印发《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21年1月1日起,为我省2020年底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养老金待遇,总体调整水平为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新增加的养老金从2021年1月开始补发,7月1日前发放到位。
  本次调整继续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其中,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标准一致,每人每月增加50元;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在按退休人员2020年12月发放基本养老金标准的2.18%调整增加后,同时按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元;适当倾斜的调整办法为,对2020年达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40元。对2020年12月底前基本养老金低于2741元的企业军转干部,补齐至2741元后,再参加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
  据了解,这是我省连续第23年为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也是连续第6年同步同办法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预计将惠及208万名退休人员。(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