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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榕留榕就业创业毕业生可申报一次性万元生活补贴
  本报讯 福州市人社局、房管局、财政局、人才发展集团联合印发的《鼓励高校毕业生来榕留榕就业创业七条措施实施细则》于7月5日开始实施,来榕留榕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通过“榕e社保卡”App线上申报一次性一万元生活补贴。
  《实施细则》明确一次性生活补贴的申请对象为在福州市辖区范围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包括中央、省属在榕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稳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及以上毕业生(2021年及以后毕业),且符合下列条件——已具有福州市户口(含六区六市县户口及集体户);毕业后在福州市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创业、灵活就业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福州市(含省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连续缴费3个月及以上,就业单位参保要求应在同一单位参保连续缴费3个月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应于毕业一年内(以毕业证书签发时间起算)线上申报,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