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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新闻职称应依法取得记者证
人社部、新闻出版署部署新闻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
  本报讯 近日,人社部、国家新闻出版署印发《关于深化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
  《意见》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人才和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原则,深刻把握新闻舆论工作承担的职责和使命,按照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的要求,遵循新闻专业技术人员成长规律,健全完善符合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特点的职称制度,培养造就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党和人民放心的新闻舆论工作队伍。
  《意见》提出,要健全制度体系,明确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专业类别和名称,实现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申报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应依法取得新闻记者证,首次取得新闻记者证且尚无专业技术职称的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基本标准的,视为取得初级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意见》强调,进一步完善评价标准,坚持党对新闻舆论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把思想政治素质放在职称评价的首位,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注重评价能力素质和工作业绩,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科学对待论文、论著等研究成果。合理创新评价机制,丰富评价方式,注重社会和业内认可,提高职称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等制约,畅通各类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渠道。促进职称制度与人才培养使用相结合,建立健全与职称制度相衔接的新闻与传播专业学位教育制度,推进职称制度与新闻单位用人制度有效衔接。持续优化管理服务,加强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发挥用人主体主导作用,逐步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限,同时加强监督管理。(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