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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建立工会与人社“双向联动”维权机制
  本报讯“疫情防控期间,从外地返厂,隔离观察期工资怎么算”“工伤案件仲裁申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最近,在泉州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新设立的“劳动仲裁服务工作站”,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派驻的值班仲裁员耐心地接待职工群众来访。而设在市仲裁院的“工会法律服务工作站”,由市总工会选派的职工维权律师也同时进驻,为职工、工会工作者和基层工会组织提供无偿法律服务。
  发挥工会与人社部门的职能优势,建立劳动争议处理双向联动机制,是泉州市不断创新维权服务方式,拓展“园区枫桥”工作经验,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又一项举措。
  泉州市总工会与市人社局实行人员双向派驻工作模式,整合资源、联动协调,形成维权合力。市总工会在市仲裁院设立工会法律服务工作站,公示法律服务相关制度、工作流程、联系电话等信息,每周选派优秀律师进驻工作站值班。市仲裁院在市职工服务中心设立劳动仲裁服务工作站并公示申请仲裁告知、仲裁流程、仲裁风险提示、联系电话等信息,选派优秀仲裁员进驻工作站值班,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风险提示、促进调解、释法息诉等免费法律服务。
  为加强维权服务机制建设,泉州市总工会与市人社局健全多项工作制度,推进高效、快速维权。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会议、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为平台,推进工作有序开展。建立信息互通制度,建立劳动争议预警制度,完善预防调解的政策措施。建立指导培训制度,开展业务培训、案件探讨、协作调解、旁听仲裁审理等,加强对调解员业务指导。建立受理联动制度,劳动者向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时,可同时向工会法律服务工作站提出法律援助服务申请;职工到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寻求法律援助的,可同时提供《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建立工伤案件速调速裁制度,做到“快收快立”,开通“工伤案件便捷窗口”,实现申请仲裁最多跑一趟;对符合要求的仲裁申请,当天受理、当天立案。工会法律服务工作站实现“应援尽援”,推行“即办制”,对特殊案件当事人和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推行“预约办理”或“上门办理”,灵活运用派驻、巡回、流动仲裁庭等办案方式,便利工伤职工就近维权。
  泉州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王茂泉表示,市总工会将进一步推广一站式、立体化维权服务机制,拓展“园区枫桥”泉州工作经验,对于维权服务机制完善的县(市、区)总工会,推动建立职工维权一体化基地,让劳动纠纷小事不出厂、大事不出园区,在职工家门口得到有效解决。
  据悉,泉州市总工会已在石狮、泉州台商投资区等地建立法律维权服务一体化基地,探索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领域矛盾新模式,提供普法、咨询、调解、仲裁、诉讼等“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形成职工法援工作室、劳模调解工作室、劳动仲裁庭、劳动法庭“两室两庭”为基本框架的“园区枫桥”泉州工作经验。
  (通讯员 李亮 郭毓勋 黄泽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