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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推进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应用 将再发放3.3万张职业培训券
  日前,宁德市人社、财政部门共同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实施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围推进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简称“职业培训券”)应用工作。
  继9月30日宁德市本级发出首批培训券1000张之后,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发放职业培训券7534张,激活2320张,使用1981张。在全省率先完成发券、领券、用券、结算全流程技术测试,确保职业培训券顺利结算。
  接下来,宁德市还将陆续发放3.3万张职业培训券,在企业职工培训、以工代训、就业技能培训、见证补贴(培训单位组织)、马兰花创业培训等范围推广使用。有培训需求的劳动者可通过电子社会保障卡、“职补小助手”微信小程序等渠道申领培训券。
  职业培训券应用具备3大特点:一是券款匹配。建立券款对等匹配机制,实现职业培训券额度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等额匹配,有效保障职业技能培训资金供给。二是高效结算。全市职业培训券结算工作统一由市本级承担,大幅度压缩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结算周期,实现便捷、高效、安全结算,提高培训单位参与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三是全程监管。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引入“人像识别”技术,具备完整的全过程在线学习监控与审查机制,确保学习真实性和有效性。资金监管引入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监管平台,实时监管每一笔资金使用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宁德市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分通用券和定向券两种,领取“通用券”后,若未在10个工作日内使用,职业培训券则失效;领取“定向券”后,若未按时到相应培训单位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培训券失效。持券参加培训后,需在12月31日之前取得培训合格证明。劳动者已持有未使用的职业培训券,不再发放新的职业培训券。每张职业培训券仅用于一个工种的培训使用,最多可使用2次,其中线上、线下各1次。培训券兑付金额根据实际培训项目的补贴标准,培训券余额不可重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