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新政”助力稳就业保民生
近日,宁德市人社局、财政局、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助力稳就业保民生。
《通知》指出,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按50%、中小微企业按90%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大力推广通过后台数据比对精准发放的“免申即享”经办新模式,资金直接返还至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号。
《通知》要求,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政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证书的两种情形可申请补贴:一是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技能人才评价,可在3个月内凭证书申请补贴;二是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拿到证书的,可申请补贴。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累计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1年以上。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
《通知》指出,继续实施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的失业人员,按规定发放职业培训补贴。继续将失业保险基金用于支持参加失业保险且符合就业补助资金申领条件人员和单位的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等四项支出。
《通知》要求,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的对象范围维持不变,享受待遇时长维持不变:失业补助金可以申领6个月,参保缴费6个月(含)以上的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参保缴费不足6个月的每人每月400元。临时生活补助按照累计参保缴费6至11个月的发放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累计参保缴费不足6个月的发放2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生活补助标准(蕉城区、福安市、福鼎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每人每月815元,其他县每人每月747元)。
《通知》指出,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按50%、中小微企业按90%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大力推广通过后台数据比对精准发放的“免申即享”经办新模式,资金直接返还至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号。
《通知》要求,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政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证书的两种情形可申请补贴:一是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技能人才评价,可在3个月内凭证书申请补贴;二是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拿到证书的,可申请补贴。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累计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1年以上。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
《通知》指出,继续实施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的失业人员,按规定发放职业培训补贴。继续将失业保险基金用于支持参加失业保险且符合就业补助资金申领条件人员和单位的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等四项支出。
《通知》要求,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的对象范围维持不变,享受待遇时长维持不变:失业补助金可以申领6个月,参保缴费6个月(含)以上的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参保缴费不足6个月的每人每月400元。临时生活补助按照累计参保缴费6至11个月的发放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累计参保缴费不足6个月的发放2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生活补助标准(蕉城区、福安市、福鼎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每人每月815元,其他县每人每月74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