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莆田市尚安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本委已立案受理申请人林宇旭诉莆田市尚安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关于劳动报酬争议一案(闽莆城劳仲案[2022]257号),因无法找到你公司办公地址,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参加仲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申请人提供的证据等材料”。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该案本委定于2022年11月7日下午16点进行开庭审理,请你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办理委托手续)准时到庭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
本委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南大道60号城厢区人社保障综合楼2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594-2670178、0594-2551921。
特此公告。
莆田市城厢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2年9月28日
本委已立案受理申请人林宇旭诉莆田市尚安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关于劳动报酬争议一案(闽莆城劳仲案[2022]257号),因无法找到你公司办公地址,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参加仲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申请人提供的证据等材料”。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该案本委定于2022年11月7日下午16点进行开庭审理,请你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办理委托手续)准时到庭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
本委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南大道60号城厢区人社保障综合楼2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594-2670178、0594-2551921。
特此公告。
莆田市城厢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