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项行动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
本报讯 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福建省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实施方案》,开展十项行动,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行动。按月将中小微企业新增参保人员数据与高校毕业生、失业登记等数据进行比对,确定符合政策享受条件的单位和人员,主动联系推介政策内容。开通“绿色通道”,推广“直补快办”模式,做到随申请随确定随审核随发放。深入工业园区、企业厂区,上门发放政策清单、服务清单和经办机构清单,告知政策申请流程和经办渠道,确保各项政策应知尽知、应享速享、及早兑现。
公共部门和企业稳岗扩岗行动。积极稳定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科研助理岗位招录(聘)规模,确保公共部门招用毕业生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统筹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支持推进实施“城乡社区专项计划”“村医专项计划”,结合实际开发一批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引导更多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持续开展人社局长访企拓岗专项活动,千方百计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挖掘更多岗位资源。
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服务支持行动。组织创业项目展示、创业路演观摩、创业园区参观等活动,开展创业导师面对面、企业家座谈、创业沙龙等互动交流,对有创业意愿的提供“马兰花创业培训”等各类培训服务,提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组织参加各类创业赛事活动,结合实际打造地方特色创业活动品牌,提供项目与资金、技术、市场对接渠道。健全创业孵化平台,提供政策代办、成果转化、跟踪扶持、咨询服务等一站式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可为创业毕业生提供项目落地补贴、租房补贴、生活补贴等,大力扶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创新。
“职引未来”系列招聘行动。各地要以“职引未来”为主题,聚焦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重点组织线下招聘服务。高校毕业生集中的城市每周至少举办一次专业性招聘、每月至少举办一次综合性招聘,失业青年较集中的市县要定期组织小型专场招聘会,整合岗位资源进街道、进社区开展巡回招聘。要加大省级毕业生就业平台推广使用力度,配合做好岗位信息省级归集发布,多形式促进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供需对接。
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行动。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校内延伸,动态掌握毕业生就业落实情况、离校安排等,“一校一策”与高校对接,持续开展送岗留才进校园、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把服务送到毕业生身边。福州、厦门、泉州各选取1~2所就业工作任务重、压力大的高校,组织人社局长结对帮扶,定向送岗位、送资源、送政策、送服务。开展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服务专项行动,面向高校开展档案转递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加强部门衔接,确保档案安全有序转递。建立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与高校就业机构常态化联系机制,支持与高校合作设立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站,为毕业生提供身边服务。
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通过线上线下失业登记、业务经办、走访摸排等途径,把在本地登记和省级人社部门分解下发的未就业毕业生全部纳入实名制服务范围。全面落实实名帮扶,对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逐一联系,了解就业需求,有针对性提供职业指导、岗位推荐、职业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
青年专项技能提升行动。将有培训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全部纳入职业培训服务范围,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鼓励对青年开展新兴产业、智能制造、现代服务业等领域职业技能培训,拓展学徒培训、技能研修、新职业和就业技能培训等多种模式,积极采取校企合作、订单式、定向式培训等方式,提高培训后就业率。发挥竞赛带动作用,积极动员青年参加各类技能竞赛活动,探索设置本地适合青年的职业赛项,引导青年走技能成才之路。
就业见习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重点开发一批科研类、技能类、管理类、社会服务类岗位,推出一批示范性岗位,优化就业见习专区、网站功能,开展见习对接活动。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就业困难结对帮扶行动。聚焦脱贫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残疾等困难毕业生,建立工作台账,组织“就业红娘”进行结对帮扶,优先提供岗位信息,优先组织培训见习。聚焦长期失业青年,通过登记失业库及时锁定对象,开设青年就业训练营,开展职场体验、就业指导、人力资源市场参观、职业沙龙等就业服务活动,帮助他们接触职场、融入社会。对通过市场化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要通过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或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
就业权益护航行动。持续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清理整顿,依法打击“黑中介”、虚假招聘等违法行为,及时查处滥用试用期、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支付工资等行为。开展普法宣传,增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法律意识。加快落实就业报到证取消后衔接工作安排,简化优化落户、档案转递、报到入职等手续,提供集体户口落户、社会保险转移接续等服务,更加便捷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流动就业。 (记者 周丽华)
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行动。按月将中小微企业新增参保人员数据与高校毕业生、失业登记等数据进行比对,确定符合政策享受条件的单位和人员,主动联系推介政策内容。开通“绿色通道”,推广“直补快办”模式,做到随申请随确定随审核随发放。深入工业园区、企业厂区,上门发放政策清单、服务清单和经办机构清单,告知政策申请流程和经办渠道,确保各项政策应知尽知、应享速享、及早兑现。
公共部门和企业稳岗扩岗行动。积极稳定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科研助理岗位招录(聘)规模,确保公共部门招用毕业生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统筹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支持推进实施“城乡社区专项计划”“村医专项计划”,结合实际开发一批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引导更多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持续开展人社局长访企拓岗专项活动,千方百计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挖掘更多岗位资源。
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服务支持行动。组织创业项目展示、创业路演观摩、创业园区参观等活动,开展创业导师面对面、企业家座谈、创业沙龙等互动交流,对有创业意愿的提供“马兰花创业培训”等各类培训服务,提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组织参加各类创业赛事活动,结合实际打造地方特色创业活动品牌,提供项目与资金、技术、市场对接渠道。健全创业孵化平台,提供政策代办、成果转化、跟踪扶持、咨询服务等一站式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可为创业毕业生提供项目落地补贴、租房补贴、生活补贴等,大力扶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创新。
“职引未来”系列招聘行动。各地要以“职引未来”为主题,聚焦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重点组织线下招聘服务。高校毕业生集中的城市每周至少举办一次专业性招聘、每月至少举办一次综合性招聘,失业青年较集中的市县要定期组织小型专场招聘会,整合岗位资源进街道、进社区开展巡回招聘。要加大省级毕业生就业平台推广使用力度,配合做好岗位信息省级归集发布,多形式促进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供需对接。
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行动。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校内延伸,动态掌握毕业生就业落实情况、离校安排等,“一校一策”与高校对接,持续开展送岗留才进校园、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把服务送到毕业生身边。福州、厦门、泉州各选取1~2所就业工作任务重、压力大的高校,组织人社局长结对帮扶,定向送岗位、送资源、送政策、送服务。开展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服务专项行动,面向高校开展档案转递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加强部门衔接,确保档案安全有序转递。建立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与高校就业机构常态化联系机制,支持与高校合作设立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站,为毕业生提供身边服务。
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通过线上线下失业登记、业务经办、走访摸排等途径,把在本地登记和省级人社部门分解下发的未就业毕业生全部纳入实名制服务范围。全面落实实名帮扶,对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逐一联系,了解就业需求,有针对性提供职业指导、岗位推荐、职业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
青年专项技能提升行动。将有培训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全部纳入职业培训服务范围,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鼓励对青年开展新兴产业、智能制造、现代服务业等领域职业技能培训,拓展学徒培训、技能研修、新职业和就业技能培训等多种模式,积极采取校企合作、订单式、定向式培训等方式,提高培训后就业率。发挥竞赛带动作用,积极动员青年参加各类技能竞赛活动,探索设置本地适合青年的职业赛项,引导青年走技能成才之路。
就业见习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重点开发一批科研类、技能类、管理类、社会服务类岗位,推出一批示范性岗位,优化就业见习专区、网站功能,开展见习对接活动。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就业困难结对帮扶行动。聚焦脱贫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残疾等困难毕业生,建立工作台账,组织“就业红娘”进行结对帮扶,优先提供岗位信息,优先组织培训见习。聚焦长期失业青年,通过登记失业库及时锁定对象,开设青年就业训练营,开展职场体验、就业指导、人力资源市场参观、职业沙龙等就业服务活动,帮助他们接触职场、融入社会。对通过市场化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要通过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或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
就业权益护航行动。持续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清理整顿,依法打击“黑中介”、虚假招聘等违法行为,及时查处滥用试用期、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支付工资等行为。开展普法宣传,增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法律意识。加快落实就业报到证取消后衔接工作安排,简化优化落户、档案转递、报到入职等手续,提供集体户口落户、社会保险转移接续等服务,更加便捷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流动就业。 (记者 周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