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次选认“闽藏协作”科技特派员
据福建日报报道 7月16日,省科学技术厅下发《关于开展2023年福建省科技特派员(闽藏协作)选认工作的通知》,将精准选认40~60名福建省科技特派员(闽藏协作),为西藏昌都市农牧业、林草业、生态工业等行业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提供专项技术服务,助力昌都市“三区一高地”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这也是我省首次专项选认“闽藏协作”科技特派员。
据介绍,我省将根据昌都科技服务需求,每年选认一批福建省级科技特派员(闽藏协作)到昌都农牧业、林草业、生态工业、清洁能源、交通运输、生态旅游、自然资源利用开发等行业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开展为期1年的专项技术服务,促成不少于10家福建科研院所与昌都企事业单位建立合作关系。推动实现“订单式”需求对接、“菜单式”服务供给,推动福建科技特派员制度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在昌都落地开花,推进科技特派员工作由第一产业向第二、第三产业拓展,促进“三产”融合,实现全产业链覆盖。
《通知》要求,个人科技特派员选认对象是与昌都市有科技服务需求的行业部门、企事业单位达成明确合作意向的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人员。团队科技特派员选认对象是个人科技特派员牵头发起组建的跨专业、跨领域、多学科交叉融合的团队,根据昌都市科技服务需求为昌都市同一单位或同一行业提供科技服务。个人科技特派员原则上应从我省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人员中选认,一般具备中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并具有相关科技成果或科技服务经验;对管理岗位人员,可根据人岗匹配情况适当放宽学历、职称、工作经历要求。
据了解,昌都市2023年科技服务需求共有43项,科技服务需求主体包括八宿县农牧科技推广服务中心等14个部门和单位。
2023年度福建省科技特派员(闽藏协作)选认工作即日启动,申请人可通过“福建科特派”微信公众号或福建省科技特派员服务云平台查看科技服务需求,与提出需求的昌都市行业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开展对接交流。对接成功的申请人需于7月31日之前登录福建省科技特派员服务云平台进行注册认证申报。
《通知》要求,2023年度福建省科技特派员(闽藏协作)应按照与服务对象签订的协议,积极主动完成援藏科技服务任务,在科技服务期一年内应到昌都市实地指导不少于1次,原则上在昌都市时间累计为2~4周,其余时间以线上咨询指导为主。
据介绍,我省将根据昌都科技服务需求,每年选认一批福建省级科技特派员(闽藏协作)到昌都农牧业、林草业、生态工业、清洁能源、交通运输、生态旅游、自然资源利用开发等行业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开展为期1年的专项技术服务,促成不少于10家福建科研院所与昌都企事业单位建立合作关系。推动实现“订单式”需求对接、“菜单式”服务供给,推动福建科技特派员制度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在昌都落地开花,推进科技特派员工作由第一产业向第二、第三产业拓展,促进“三产”融合,实现全产业链覆盖。
《通知》要求,个人科技特派员选认对象是与昌都市有科技服务需求的行业部门、企事业单位达成明确合作意向的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人员。团队科技特派员选认对象是个人科技特派员牵头发起组建的跨专业、跨领域、多学科交叉融合的团队,根据昌都市科技服务需求为昌都市同一单位或同一行业提供科技服务。个人科技特派员原则上应从我省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人员中选认,一般具备中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并具有相关科技成果或科技服务经验;对管理岗位人员,可根据人岗匹配情况适当放宽学历、职称、工作经历要求。
据了解,昌都市2023年科技服务需求共有43项,科技服务需求主体包括八宿县农牧科技推广服务中心等14个部门和单位。
2023年度福建省科技特派员(闽藏协作)选认工作即日启动,申请人可通过“福建科特派”微信公众号或福建省科技特派员服务云平台查看科技服务需求,与提出需求的昌都市行业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开展对接交流。对接成功的申请人需于7月31日之前登录福建省科技特派员服务云平台进行注册认证申报。
《通知》要求,2023年度福建省科技特派员(闽藏协作)应按照与服务对象签订的协议,积极主动完成援藏科技服务任务,在科技服务期一年内应到昌都市实地指导不少于1次,原则上在昌都市时间累计为2~4周,其余时间以线上咨询指导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