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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我省将建5个省级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
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衔接
  本报讯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聚焦全省高质量发展现实需求,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衔接,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建设市域产教联合体。支持产教资源相对集聚、产教融合基础较好、需求旺盛的设区市,以产业园区为基础,按照“一地一案”打造一批兼具人才培养、创新创业、促进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功能的市域产教联合体。重点支持市域产教联合体中符合条件的院校申请中央预算内教育强国专项投资。2023年到2025年,省级每年遴选3~5家市域产教联合体,力争5家入选教育部认定的市域产教联合体。
  组建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重点围绕重要产业行业领域,支持龙头企业和高水平职业学校牵头,组建学校、科研机构、上下游企业等共同参与的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开展委托培养、订单培养和学徒制培养,开展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建设技术创新中心,为行业提供稳定的人力资源和技术支撑。每3年遴选公布一批龙头企业、具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资格的企业,为校企合作提供在校生实习和企业职工培训。到2025年,建设5个省级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力争2个入选国家级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
  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统筹建设职业教育园、产业园、科技园,拓展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发展空间,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使未升学初中毕业生接受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各设区市要确保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比例2025年底达到90%以上,省级财政将对各地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给予奖补,其中对2024年达标比例90%以上或2025年达标比例100%的设区市,给予一次性奖补1000万元。
  搭建校企合作综合数据服务平台。依托福建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打造省级校企综合数据服务平台。争取到2025年底建成政府、企业和职业学校高效融合、覆盖全省的立体综合数据服务平台。
  推进产学研创服一体化建设。支持职业学校与省内本科高校、科研院所、产业龙头企业深度合作,破解企业生产一线急需的关键技术难题和技术应用“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支持省属高职院校到市、县设立技术服务中心、建设产学研基地等,提供技术服务和人才支撑。到2025年,全省高职院校社会服务收入超过3亿元,其中横向技术服务企业到款额和专利转化到款额合计超过1000万元的高职院校超过5家。
  加快双师型教师队伍培养。聘请企业高级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高级管理人员、能工巧匠等,精准开展教育教学、岗位实训、企业实践等培训。建设一批共享开放的省级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开展职业学校教师专业学位研究生定向培养。实施职业学校名师(名匠)名校长培养计划。支持职业学校公开招聘行业企业业务骨干、优秀技术和管理人才任教。出台省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办法。支持每个“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打造3个以上职业教育教师培训品牌。到2025年按新标准认定的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不低于50%。
  提高职业学校办学水平。构建政府统筹管理、行业企业积极举办、社会力量深度参与的多元办学格局。“十四五”期间力争完成福建船政交通职业技术大学、厦门海洋职业大学设置工作,并积极支持更多优质高职学校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推动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适度发展职业教育本科专业。
  提高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定期发布毕业去向落实率正负面清单,引导学校对连续两年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处于末位10%的专业调减或停止招生。鼓励增设家政、电焊、安全、消防等职业(工种)相关专业,重点培养培训市场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强化各地台湾青年创业园与职业学校的联系,为有意在闽实习、就业和创业的台湾学生提供各类服务。及时将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含中职、专科、本科)纳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
  做好职业教育发展财政保障工作。加大职业教育“双高计划”投入,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资办学、捐资助学。
  《十条措施》要求,各级政府要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教育的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纳入下一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考核内容。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记者 周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