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漳州龙文区引进教育人才
最高一次性补助80万元

  (海峡人才报 2020年8月12日)

  本报讯 8月10日,漳州龙文区出台教育人才引进管理办法(暂行),最高一次性补助80万元。办法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根据办法,引进人才的重点对象为:第一类是国家级教学名师、名校(园)长,享受国家特殊津贴的专家,教育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国家级优秀人才;第二类是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教育人才,特级教师、省级名校(园)长、省级教学名师;第三类是省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教育专业全日制毕业博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专业全日制毕业硕士研究生;第四类是设区市研究型名师、教学名师、名校(园)长,福建师范大学等省级一流大学建设师范类院校教育专业全日制毕业硕士研究生等。
  引进教育人才既可采取调入、专项招聘、合同招聘等方式。符合龙文区人才引进条件的教育人才,最低服务年限5年,除享受事业单位同级别工资、福利待遇外,同时享受以下相关待遇:与龙文区用人单位签订10年期劳动(聘用)合同,第一类人才可享受一次性安家补助80万元(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付清),连续五年每月发放生活补助5000元;第二类人才可享受一次性安家补助60万元(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付清),连续五年每月发放生活补助4000元;第三类人才可享受一次性安家补助40万元(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付清),连续五年每月发放生活补助3000元;第四类人才可享受一次性安家补助20万元(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付清),连续五年每月发放生活补助2000元。
  办法明确,引进教育人才的配偶愿意在龙文区就业的,可按照“对口对应”原则,由用人单位或当地政府妥善安置。引进教育人才的在义务教育阶段或学龄前子女需要在龙文区公办学校入学的,由龙文区教育主管部门优先安排学校入学。
  (本报记者)

  融媒责编:卢芸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