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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支付有了“标准化方案”
  据福建日报报道 农民工工资,不能“年终讨”,必须“平时清”。日前,我省出台《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化管理指导手册》,从用工管理、工资支付、维权信息等全环节为农民工护薪守薪。
  近年来,我省全速推进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连续三年实现欠薪案件数、涉及人数和金额“三下降”。
  但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尤其是2020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部分行业经营状况起伏大,欠薪隐患多。工程建设领域是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重灾区。目前全省在建工程项目约4700个,农民工约300万人。
  此次出台的《指导手册》明确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化管理的12项标准,即:配备劳资专管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实名制管理、考勤管理、退场管理、工资专户管理、总包企业代发工资、按月足额支付工资、银行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维权信息公示、资料存档,统一了每项标准的工作内容、台账资料等,同时制定简易劳动合同、花名册、考勤表、工资表、维权信息告示牌等12个常用文本的参考样式。
  “《指导手册》很接地气,台账清单一目了然,一看就明白,一学就会。”日前,在位于福州市晋安区的中建·岳前雅居项目工地,劳资专管员周玲玲告诉记者,她的工作任务就是当好农民工的“护薪员”,从每天核对进出场农民工人数到每月工资发放,都要盯紧。
  《指导手册》要求,施工企业在施工现场至少配备1名劳资专管员。劳资专管员专门负责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管理、实名制管理、考勤管理(工作量考核)、工资支付管理、工资专户管理、工资保证金管理和维权信息告示牌设立维护等工作。
  《指导手册》明确,施工企业在安排所招用的农民工进场施工前,应与农民工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和进场承诺书,实行实名制管理制度。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在项目开工前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建设单位应按月足额将人工费拨付到工资专户。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清单,列明工程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以及工资专户名称、账号、开户行、开户时间、进账资金金额和时间、出账金额和时间、出账用途等信息。
  同时,推行总包企业代发工资制度,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农民工工资要通过工资专户直接打入农民工个人实名制工资卡。农民工工资卡实行一人一卡,本人持卡,施工企业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或者变相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