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厢区教育局关于招聘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生的公告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闽人社文〔2022〕66号)及《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青年见习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莆人社文〔2019〕171号)文件要求,城厢区教育局现招募4名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就业见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全日制普通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离校2年内(2021、2022年度毕业)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参加就业见习前未取得营业执照、未缴纳过社会保险;见习期间实现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解除就业见习协议。
(四)具有学历及相关证件。
(五)因受过治安、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以及法律上有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人数
见习生4名。
三、见习期限及待遇
见习期为1—12个月,见习期内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5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2715元/月),用于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补贴期限按见习人员实际见习月数计算,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人员实际见习时长不足1个月的,不予发放见习补贴。
四、见习地点
莆田市城厢区教育局(荔城中大道750号)。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方式:报名采取邮箱报名方式,应聘者需将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莆田市城厢区教育局见习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通过电子邮箱cxqjyjdy@163.com提交,邮件标题处注明“2022年见习申请生+姓名+毕业学校+毕业年限”,招满即止。
(二)招聘确认:报名资料审核合格后,通知面试,合格者择优录取。
六、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教育局所有。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
0594-2683556
联系地址:莆田市
荔城中大道750号(城厢
区教育局三楼304室)
莆田市城厢区教育局
2022年8月22日详情请扫码查看
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全日制普通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离校2年内(2021、2022年度毕业)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参加就业见习前未取得营业执照、未缴纳过社会保险;见习期间实现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解除就业见习协议。
(四)具有学历及相关证件。
(五)因受过治安、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以及法律上有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人数
见习生4名。
三、见习期限及待遇
见习期为1—12个月,见习期内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5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2715元/月),用于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补贴期限按见习人员实际见习月数计算,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人员实际见习时长不足1个月的,不予发放见习补贴。
四、见习地点
莆田市城厢区教育局(荔城中大道750号)。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方式:报名采取邮箱报名方式,应聘者需将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莆田市城厢区教育局见习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通过电子邮箱cxqjyjdy@163.com提交,邮件标题处注明“2022年见习申请生+姓名+毕业学校+毕业年限”,招满即止。
(二)招聘确认:报名资料审核合格后,通知面试,合格者择优录取。
六、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教育局所有。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
0594-2683556
联系地址:莆田市
荔城中大道750号(城厢
区教育局三楼304室)
莆田市城厢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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