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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资金提高!宁德工匠遴选启动
  日前,宁德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印发《宁德工匠遴选办法》(以下简称《遴选办法》),启动宁德工匠遴选。宁德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就《遴选办法》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评价认定机制,打造“宁德工匠”品牌,培养一批引领宁德产业发展的高技能人才队伍,根据《宁德市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由宁德市人社局、市总工会联合制定《遴选办法》。 
  二、范围期限
  《遴选办法》自2022年10月11日起执行,有效期6年。原《宁德市技能大师遴选办法》《宁德市手工艺师评选认定办法》《宁德市厨艺师评选认定办法》同时废止。 
  三、主要内容
  《遴选办法》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内容:
  一是政策内容,宁德工匠评价认定原则上每3年开展1次,每次评选20名。给予每人6万元奖励,分3年平均发放,宁德市人社局、市总工会负责发放。
  二是主要对象,近5年在某一行业(领域)取得突出业绩,技术技能水平在市内外有重要影响,为企业和社会带来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优秀技能人才;宁德市第一至四届市管优秀人才和市管优秀青年人才可参加评选。
  三是认定条件,申报对象应诚信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匠精神,业绩突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二级及以上证书或专技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积极开展技术技能革新传承,具有高超的技能水平,是行业认可、在本地区有较大影响的技能人才;
  2.职业技能水平在同行业、同工种处于领先水平,能够解决生产实践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在开展技术革新改造或者生产实践中有突出贡献的;
  3.在开发、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4.获得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或省级以上行业协会授予技能人才相关荣誉或表彰的,获得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表彰或省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的;
  5.近5年来在省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或劳动竞赛(或行业组织的劳动技能竞赛)中获得前三名;
  6.具有绝技绝活,并通过传、帮、带,使技艺技能得到传承。
  四是遴选程序,分为各县(市、区)申报和审核,宁德市人社局、总工会评选,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布4个步骤。
  五是服务管理,宁德工匠日常服务管理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市本级指导,属地县(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宁德工匠纳入“特支计划”人才管理,享受相应的保障服务。可参加各级总工会组织开展的劳模(职工)疗休养活动。宁德工匠奖励资金每年发放前,需进行征信审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不予发放。入选者如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隐瞒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入选资格并由所在地或市直主管部门追回已发放的奖励资金。 
  四、政策亮点
  《遴选办法》优化整合了2017年制定实施的《宁德市技能大师遴选办法》《宁德市手工艺师评选认定办法》《宁德市厨艺师评选认定办法》,由宁德市人社局、市总工会联合开展“宁德工匠”遴选认定,每3年面向全市遴选宁德工匠20名,奖励资金提高为每人6万元,分3年平均发放,宁德工匠纳入“特支计划”人才管理,享受相应的保障服务。可参加各级总工会组织开展的劳模(职工)疗休养活动。 
  五、注意事项
  宁德工匠遴选工作具体开展时间、申报要求、申报流程由宁德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另文通知。各县(市、区)符合条件参评人员统一向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申报,中央、省属在宁企业和市直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申报对象可向所在单位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