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科研一线扩大选才范围
本报讯 据悉,第三批宁德市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遴选工作已启动,符合条件者可于11月27日前由所在单位向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申报,计划遴选20名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入选者每人奖励12万元,分3年平均发放。
根据办法,第三批宁德市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坚持向科研一线和企业科技人才倾斜,扩大选才的覆盖范围,重点从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荐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优先从重大研发项目和科技创新平台中推荐。
申报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须符合下列条件:受聘于宁德市内企事业单位(含在宁德央企、省属高校)工作满1年,并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每年在宁德工作时间不低于9个月的劳动合同;原则上应拥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在科技前沿或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近5年内有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经验,或是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的主要完成人,或是发明专利、动植物新品种权、软件著作权、国家(行业)标准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名);具备较强的团队组织能力,担任企业技术或研发团队负责人,所带领的创新团队拥有5名以上相对固定的团队成员,且具有较大创新发展潜力;研究开发的项目未来成长性良好。
申报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须符合下列条件: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主要创办人,担任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总经理、总裁或技术总负责人之一,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20%以上;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具备较强的团队组织能力;所带领的创新创业团队包含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市场开发等方面人才,固定成员不少于5名;所创办的企业在宁德市内注册3年以上,依法经营,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纳税记录和行业竞争力,不存在重大法律纠纷;创办5年以内的企业,最近一年盈利且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300万元;创办5年以上的企业,近2年累计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近3年企业年均研发投入占比不低于3%;所创办的企业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开发的产品技术先进或服务模式创新,已有产品投放市场且有较强竞争力;企业具有良好的预期成长性,能够引领市内某个领域快速发展。(通讯员 阮志峰)
根据办法,第三批宁德市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坚持向科研一线和企业科技人才倾斜,扩大选才的覆盖范围,重点从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荐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优先从重大研发项目和科技创新平台中推荐。
申报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须符合下列条件:受聘于宁德市内企事业单位(含在宁德央企、省属高校)工作满1年,并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每年在宁德工作时间不低于9个月的劳动合同;原则上应拥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在科技前沿或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近5年内有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经验,或是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的主要完成人,或是发明专利、动植物新品种权、软件著作权、国家(行业)标准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名);具备较强的团队组织能力,担任企业技术或研发团队负责人,所带领的创新团队拥有5名以上相对固定的团队成员,且具有较大创新发展潜力;研究开发的项目未来成长性良好。
申报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须符合下列条件: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主要创办人,担任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总经理、总裁或技术总负责人之一,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20%以上;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具备较强的团队组织能力;所带领的创新创业团队包含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市场开发等方面人才,固定成员不少于5名;所创办的企业在宁德市内注册3年以上,依法经营,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纳税记录和行业竞争力,不存在重大法律纠纷;创办5年以内的企业,最近一年盈利且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300万元;创办5年以上的企业,近2年累计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近3年企业年均研发投入占比不低于3%;所创办的企业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开发的产品技术先进或服务模式创新,已有产品投放市场且有较强竞争力;企业具有良好的预期成长性,能够引领市内某个领域快速发展。(通讯员 阮志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