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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规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补助资金发放
给予新设工作站100万元建站补助
  近日,宁德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修订《宁德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及研究人员补助资金发放和管理细则》,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补助资金发放作出相应调整。
  新修订的细则要求对新获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进行考核,经考核得分80分以上,给予建站补助100万元。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补助按《宁德市“天湖人才”评价认定办法(修订版)》执行,享受相应补助。出站后留在宁德继续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前三年给予就高每月5000元生活补助,按在宁德工作月数每年底一次性发放。
  受补助的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按照资金用途合理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并发挥资金最佳效益。宁德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有权对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据介绍,修订版是在实施新时代“三都澳人才”强市战略框架下迭代升级的一项人才政策,将有效集聚省内外高层次人才,优化人才服务环境,进一步助推宁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