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表决通过
据东南网报道 日前,在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福建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获表决通过。该条例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12月5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福建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发布会,对该条例进行解读。
人力资源市场是生产要素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就业、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和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载体和支撑。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必须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社会委副主任委员郑国华介绍,当前人力资源服务业及其面临的市场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新业态层出不穷,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零工市场就业等新就业形态不断涌现。制定《福建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是提升我省人力资源市场现代化、法治化建设水平的迫切要求,也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条例》的制定出台必将为推动我省人力资源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充足的动力和保障。
《条例》共设总则、培育发展、活动规范、服务监管、法律责任、附则6章,共59条。省人大法制委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吴黎静介绍,《条例》注重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立法相统一、相衔接,培育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就业方式多样化、新就业形态发展等新形势新情况;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将我省在人力资源服务跨区域交流合作上先行先试的实践经验及时上升为法规制度;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优化人力资源市场发展的法治环境。
人力资源市场是生产要素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就业、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和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载体和支撑。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必须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社会委副主任委员郑国华介绍,当前人力资源服务业及其面临的市场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新业态层出不穷,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零工市场就业等新就业形态不断涌现。制定《福建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是提升我省人力资源市场现代化、法治化建设水平的迫切要求,也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条例》的制定出台必将为推动我省人力资源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充足的动力和保障。
《条例》共设总则、培育发展、活动规范、服务监管、法律责任、附则6章,共59条。省人大法制委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吴黎静介绍,《条例》注重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立法相统一、相衔接,培育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就业方式多样化、新就业形态发展等新形势新情况;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将我省在人力资源服务跨区域交流合作上先行先试的实践经验及时上升为法规制度;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优化人力资源市场发展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