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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 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2024年全国人社系统人才工作盘点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一年来,全国人社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立足职能职责,凝心聚力、锐意进取,坚持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人才领域相关改革不断深入,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持续释放,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纵深推进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人社部门持续推进职称制度改革落地,“破四唯”“立新标”、放权松绑取得积极成效。聚焦重点领域、特殊人才、新兴职业群体,完善职称评价新标准,畅通各类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人才成就感、获得感不断增强。完善知识产权、运动防护等专业职称评价办法、评价标准。北京增加集成电路、量子信息、虚拟现实、网络安全、大数据、金融科技等职称评审新专业。上海探索建立数字技术专业人才评价机制,发布工程系列数字技术专业职称评审办法,让数字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宁夏首批数字技术工程高级工程师开评,引导更多人才向数字技术领域聚集深耕。湖北为农民技术人员制定专门的职称评审办法,以农民技术人员的工作实绩、技术水平、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经济社会效益作为主要评价依据。多地建立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对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取得颠覆性技术创新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不问出身、不唯地域、不求所有、不拘一格,一事一议、一人一策,实行特殊人才特殊评价。加强职称评审监督管理。2024年7月,人社部发布《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从制度层面加强职称评审全过程监管,构建政府监管、单位(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职称评审监管体系。这是首部从国家层面出台的职称评审监管文件,避免职称评审一放了之、一放就乱,有力提高职称评审质量、促进公平公正。各地加强规范职称评审程序、打击违规行为,重庆、黑龙江率先开展职称领域中介机构、社会组织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以数智赋能,加强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河南逐步实现职称评审全程网办。贵州建设“云上”职称评审新通道,优化职称申报流程、促进评审精准监管。
  完善职业资格制度体系。人社部修订完善注册城乡规划师、统计等职业资格制度。推进完善职称与职业资格衔接机制,天津明确91类证书可以直接贯通职称,受益人群超过300万人。云南建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专业技术等级与职称对应关系,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由原来的44项扩大为53项。持续开展专业技术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开展工程建筑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整治。积极推进职业资格国际互认交流。上海探索建立境外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制度以及境外职业资格和职称评价衔接机制。河北发布涵盖科技、工程、信息技术等7个专业领域的20项境外职业资格证书认可目录,为雄安新区聚集人才。天津围绕产业发展需要和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扩展境外职业资格认可范围。
  持续推进职业技能评价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累计备案4万余家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评聘特级技师、首席技师4000余人。全年超过1200万人次取得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其中高级工以上超过450万人次,技师以上超过30万人次。
  打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与职业技能评价界限,贯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内蒙古为技能人才搭台架梯,3000多名高技能人才获评专业技术职称。海南力促两类人才贯通发展,高技能人才可申报职称,专技人才可参加技能评价。
  充分向用人主体授权,激发创新活力。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自主评审职称。湖北向符合条件的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授权,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实现企业自主评价人才、自主使用人才。安徽突出数字企业用人主体地位,授予龙头、链主企业人才职称自主评审权。江苏苏州市授权新一批10家企业开展职称自主评审工作。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满足企业对技能人才需要,真正让干得好的评得上。陕西鼓励用人单位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宁夏由企业用人单位建立技能人才评价体系,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扎实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公开招聘作为事业单位择优进人的主要途径,是从源头上规范事业单位选人用人工作的制度性安排。2024年8月,中组部、人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从加强公开招聘工作统筹、严格招聘程序要求、优化岗位条件设置和资格审查工作、增强招聘考试针对性和科学性、严明纪律要求等五部分,进一步改进和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各地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要求落到实处,切实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打造成“民心工程”“阳光工程”。
  厚植专业技术人才力量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青年创新人才发现、选拔、培养机制。博士后制度是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的一项重要制度。人社部加强博士后青年人才培养,优化实施以“博新计划”为重点的国家资助博士后计划,资助培养4200多名优秀博士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博士后超1万人,全年新招收博士后近4万人。优化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布局,推动博士后提标提质、扩面增效,新设643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各地紧扣国家战略需求和地方产业发展需要,释放博士后创新创业活力。江苏“卓越博士后计划”紧扣国家和省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和重大科学研究、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发展需求,遴选资助国内外优秀博士从事博士后研究。云南“彩云博士后计划”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育,对符合重点产业需求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招收、培养、留用全链条资助。湖北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博士后工作的若干措施》,实现“资助全覆盖、培养全链条、力量全整合、政策走前列”,在鄂博士后受资助最高超过150万元。天津成立最高2000万元的“天津银行博士后创新创业基金”,支持博士后优秀科技项目成果转化、创业企业科技研发和产业促进,举办“海河英才”博士后揭榜领题赛决赛。宁夏探索建立企业博士后产权激励制度。福建探索建立市场化运作的省级博士后科研基金,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博士后创新创业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博士后大赛不仅是展示科研成果的“练兵场”,更是促进科研成果落地转化的“加速器”。山东、河南、陕西、新疆等地举办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第二届粤港澳大湾区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决赛在广州举行,海外赛区报名项目翻倍,奖金总额逾千万元,吸引超万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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