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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第十二中学退役军人保安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充分发挥退役军人纪律严明、责任担当强的优势,根据《福建省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九条措施》中“鼓励为学校提供安保服务的相关企事业聘用更多退役军人,按规定兑现有关吸纳退役军人就业的优惠政策”精神,现公开招聘退役军人、门卫保安,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1.岗位名称:保安队长、保安
  2.招聘数量:退伍军人1名,保安4名
  3.工作地点:莆田第十二中学
  二、应聘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过硬;
  2 .退役士兵或退役军官持有《退伍证》,保安需有保安证等有效证件;
  3.年龄在20~55周岁,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24小时轮班值守等工作);
  4.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失信被执行记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5.熟悉基本安全保卫知识,具备一定的应急处突技能(如消防器材使用、简单急救,有相关培训经历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1.到学校直接面试;
  2.面试合格者按规定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安保人员岗位要求。
  3.体检合格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安排上岗。
  四、待遇保障
  1.薪酬待遇:退伍军人按区政府最新批准退役军人作为保安岗位标准执行,享受基本工资、绩效补贴、五险一金等;
  2.非退伍军人工资面谈,享受基本工资、绩效补贴、五险一金等;
  3.培训提升:优先参加校园安全、应急处置等专项培训,提升岗位技能。
  五、其他事项
  联系人:林老师18159008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