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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全国首个尊医重卫决议
加强医疗立法 保障医务人员
   据福建日报报道 3月20日,全国首个关于切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营造尊医重卫良好风尚的决议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这是省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在作出《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关于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两项决定后,40天内第三次召开常委会会议,再次作出决议,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据介绍,近期中央和我省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的措施。此次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决议主要着眼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障医务人员获得应有的制度性尊重,并为在全社会营造尊医重卫良好风尚作倡导性呼吁。
  决议强调要着力形成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的长效机制,包括要进一步提升医务人员的薪酬待遇,提高阳光收入,强化绩效考核正向激励,相关补助津贴向一线医务人员倾斜;进一步完善医务人员发展空间,对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编制外医务人员,各医疗机构在招聘时可简化招聘程序,优先招(聘)用,并促进更多优秀医务人才投身公共卫生领域;进一步创造温馨关爱的执业环境,科学制定和落实医务人员学习、工作、休息和疗养制度,对各类伤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医疗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
  决议指出,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需要全社会共同行动、共同参与、共担责任,要建立联系帮扶困难医务人员家庭制度,对一线医务人员评先评优给予倾斜支持,广泛宣传报道医务人员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使尊医重卫成为良好社会风尚。
  决议还明确要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职能作用,为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包括加强医疗领域立法工作,适时制定关于医务人员服务管理等相关地方性法规,把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加强医务人员队伍建设作为人大监督的重点领域,因地制宜积极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发动人大代表帮助协调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共同营造心手相牵、同心抗疫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