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特级后备人才开始遴选
本报讯 省科协近日发布通知,启动全省首批特级后备人才遴选工作,计划遴选10名左右省特级后备人才。
通知要求,特级后备人才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科学道德和严谨科研作风;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截至2020年1月1日),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受聘于省内企事业单位(含中央驻闽单位、部属院校)工作满1年(截至2020年1月1日),并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具有全国领先、国际一流的学术水平,被用人单位列为重点培养对象。
遴选工作采取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核、相关单位推荐的方式。省直有关部门按程序推荐所属单位符合条件人选;部属本科高校、省属本科高校、省农科院,以及中科院福建物构所、中科院城环所、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等中央驻闽有关单位按程序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人选;省国资委按程序推荐省属国有企业符合条件人选;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科协负责辖区内各有关单位(包括设区市属高职院校等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及民办本科学校、民营企业等非公组织)符合条件人选的推荐。
省科协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省科协将组建专家评审组,采用通讯评审、会议评审等形式,产生特级后备人才候选对象。候选对象经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后予以公示。(本报记者)
通知要求,特级后备人才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科学道德和严谨科研作风;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截至2020年1月1日),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受聘于省内企事业单位(含中央驻闽单位、部属院校)工作满1年(截至2020年1月1日),并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具有全国领先、国际一流的学术水平,被用人单位列为重点培养对象。
遴选工作采取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核、相关单位推荐的方式。省直有关部门按程序推荐所属单位符合条件人选;部属本科高校、省属本科高校、省农科院,以及中科院福建物构所、中科院城环所、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等中央驻闽有关单位按程序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人选;省国资委按程序推荐省属国有企业符合条件人选;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科协负责辖区内各有关单位(包括设区市属高职院校等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及民办本科学校、民营企业等非公组织)符合条件人选的推荐。
省科协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省科协将组建专家评审组,采用通讯评审、会议评审等形式,产生特级后备人才候选对象。候选对象经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后予以公示。(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