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厢区出台七条措施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据悉,莆田市城厢区出台《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七条措施》,率先在全市对促进人才返乡创业就业、推广“智慧果园”农事体验新模式、创建现代农业园示范基地、拓宽“白名单”企业融资渠道、发展农业“互联网+”平台经济、提振乡村文化和旅游、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等方面给予补助或奖励。奖补从6月起实施,到2022年12月31日结束。
促进人才返乡创业就业
措施指出,为返乡创业大学生提供创业融资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第1年给予全额免息,第2年贴息2/3,第3年贴息1/3。对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现代农业、乡村旅游业、农业生产服务业等乡村振兴项目,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每月给予生活及交通补贴300元。实施涉农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补贴,对中小微涉农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每招用1名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500元。
推广“智慧果园”农事体验新模式
对推广“智慧果园”农事体验新模式给予奖补。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组织方式,对种植管理面积达到100亩以上(每亩25棵以上),并配套建设水肥一体化系统,给予公司一次性补助10万元。推广“果树认养+公司管理+分红”的模式,凡是成立“智慧果园”型企业(含公司、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面积达200亩以上,且投入智能监控设备达100万元以上的,按照投资额的10%给予奖补,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拓宽“白名单”企业融资渠道
措施规定,建立涉农企业“白名单”滚动认定制度,列入“白名单”的涉农企业贷款叠加享受省、市、区惠企政策。
创建现代农业园示范基地
鼓励在外莆籍人士及大学生返乡投资现代农业产业园(100亩以上)、城市菜园(50亩以上)、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示范基地(点)等农业大项目,投资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稳定经营1年以上,带动就业人数15人以上,按照投资额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创办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社,稳定经营1年以上且纳入行政主管部门监管,除享受创业融资贴息政策外,给予5000元作为创业开办费用,分两年兑现;种植面积30亩以上,给予5万元作为创业开办费用,分两年兑现。
发展农业“互联网+”平台经济
措施明确,利用农村房屋注册公司发展农村电子商务、跨境电商、网红直播间平台等自建区域平台或在第三方平台上开店销售农副产品,且稳定运营1年以上的,网络后台销售额超过300万元的企业,按照后台销售额的3%给予奖补,最高奖励不超过10万元。凡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战略销售合作协议的,稳定合作1年以上,在原有销售额的3%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2%的奖励作为物流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提振乡村文化和旅游
鼓励创办休闲农业旅游、民俗旅游、民宿、农家乐等项目,符合区域发展规划,并提前在镇(街)政府(办事处)报备,租用10间以上房屋或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租期3年以上,实际投入在50万元以上,按投资额的10%进行奖补,单个项目奖补不超过10万元。对非遗传承人、民间艺术人才等乡土人才入驻,租赁农村房屋开展才艺展示、传授工匠技能、销售文化产品、传播民间文化的,每年给予房屋租金1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
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措施鼓励发展农村支柱产业。支持村级集体组织利用“四荒”、水面、土地整理、宅基地复垦等节余土地及其他可利用的集体所有资源,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围绕瓜菜、畜牧、花卉、果品、水产、海产品、优质粮等支柱产业,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推进产业化、规模化经营,村集体支柱产业年净利润10万元以上,给予一次性财政补助2万元作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鼓励兴办中小型加工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本村的土地、劳力等资源,通过招商引资、集体参股经营等形式,引进资金和技术,实现“一村一品”,实际投资额达到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带动当地劳动力就业人数达到30人以上,稳定经营1年以上,给予村集体经济组织一次性补助10万元作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
(莆田市政府官网)
促进人才返乡创业就业
措施指出,为返乡创业大学生提供创业融资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第1年给予全额免息,第2年贴息2/3,第3年贴息1/3。对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现代农业、乡村旅游业、农业生产服务业等乡村振兴项目,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每月给予生活及交通补贴300元。实施涉农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补贴,对中小微涉农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每招用1名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500元。
推广“智慧果园”农事体验新模式
对推广“智慧果园”农事体验新模式给予奖补。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组织方式,对种植管理面积达到100亩以上(每亩25棵以上),并配套建设水肥一体化系统,给予公司一次性补助10万元。推广“果树认养+公司管理+分红”的模式,凡是成立“智慧果园”型企业(含公司、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面积达200亩以上,且投入智能监控设备达100万元以上的,按照投资额的10%给予奖补,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拓宽“白名单”企业融资渠道
措施规定,建立涉农企业“白名单”滚动认定制度,列入“白名单”的涉农企业贷款叠加享受省、市、区惠企政策。
创建现代农业园示范基地
鼓励在外莆籍人士及大学生返乡投资现代农业产业园(100亩以上)、城市菜园(50亩以上)、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示范基地(点)等农业大项目,投资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稳定经营1年以上,带动就业人数15人以上,按照投资额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创办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社,稳定经营1年以上且纳入行政主管部门监管,除享受创业融资贴息政策外,给予5000元作为创业开办费用,分两年兑现;种植面积30亩以上,给予5万元作为创业开办费用,分两年兑现。
发展农业“互联网+”平台经济
措施明确,利用农村房屋注册公司发展农村电子商务、跨境电商、网红直播间平台等自建区域平台或在第三方平台上开店销售农副产品,且稳定运营1年以上的,网络后台销售额超过300万元的企业,按照后台销售额的3%给予奖补,最高奖励不超过10万元。凡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战略销售合作协议的,稳定合作1年以上,在原有销售额的3%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2%的奖励作为物流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提振乡村文化和旅游
鼓励创办休闲农业旅游、民俗旅游、民宿、农家乐等项目,符合区域发展规划,并提前在镇(街)政府(办事处)报备,租用10间以上房屋或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租期3年以上,实际投入在50万元以上,按投资额的10%进行奖补,单个项目奖补不超过10万元。对非遗传承人、民间艺术人才等乡土人才入驻,租赁农村房屋开展才艺展示、传授工匠技能、销售文化产品、传播民间文化的,每年给予房屋租金1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
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措施鼓励发展农村支柱产业。支持村级集体组织利用“四荒”、水面、土地整理、宅基地复垦等节余土地及其他可利用的集体所有资源,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围绕瓜菜、畜牧、花卉、果品、水产、海产品、优质粮等支柱产业,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推进产业化、规模化经营,村集体支柱产业年净利润10万元以上,给予一次性财政补助2万元作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鼓励兴办中小型加工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本村的土地、劳力等资源,通过招商引资、集体参股经营等形式,引进资金和技术,实现“一村一品”,实际投资额达到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带动当地劳动力就业人数达到30人以上,稳定经营1年以上,给予村集体经济组织一次性补助10万元作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
(莆田市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