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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17条措施支持养老服务发展
专业人才入职在职有奖补
  本报讯 近日,福州市出台《进一步支持养老服务发展十七条措施》,从强化用地保障、稳定人才队伍、加大财税支持、提升优质服务等四个方面,提出17条具体举措,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促进养老服务机构可持续、良性运营。
  其中,在稳定人才队伍方面,提出支持专业人才培养。《措施》明确,将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列为紧缺专业,在福州市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老年护理等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的,给予60万元一次性经费补助;对此类专业学生在福州市养老服务机构实习3个月以上的,给予就业见习补贴3个月,补贴标准每人每月300元。
  《措施》还明确,对专业人才实行入职、在职奖补。对在福州市同一养老服务机构从事养老服务工作连续满1年且合同期3年以上的非在编人员,属于养老护理、医护、康复和社会工作等专业的,按本科及以上、专科、中专分别给予3.6万元、2.4万元和1.8万元的一次性入职奖补,按20%、30%、50%比例分3年拨付。对在福州市同一养老服务机构连续从事养老护理工作满3年的非在编护理人员,给予5000元在职奖补。首次申领后,每满3年,可再次申领。(记者 周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