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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
力争到2022年持证社工人才翻一番
  本报讯 日前,泉州市永春县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将在人才培养提升、岗位开发和使用、评价、激励等四个方面同步发力,力争到2022年,全县各村(社区)设置1人以上社会工作专岗,持有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工作人才总量翻一番,每人可获得一次性资格证书补助,用人单位对一线专职工作的社会工作师按月发放补贴金。
  在人才培养提升上,逐步推行社会工作持证上岗制度,鼓励考取社工职业证书,依托高校或机构,加强岗前培训及继续教育培训,引导省内外高校在永春设立社会工作实习基地,加强与省内外尤其是港澳台高校及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交流合作,引进社会工作先进理念和模式,在县委党校或有资质的社会服务机构开设社会工作培训课程。
  在岗位设置开发上,以基层为重点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在涉及社会工作领域的事业单位中分类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推进政府向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引导和鼓励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和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吸纳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或持有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的专业人员,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至2022年,各村(社区)均设置1个以上社会工作专门岗位,各社区争取配置1名持证的社会工作专职人员。
  在评价与激励机制上,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人才认定体系,对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取得相应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按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高、中、助理级别,分别给予一次性补1500元、2500元、3500元。用人单位对一线专职工作的高级社会工作师每人每月补贴300元,中级社会工作师每人每月补贴200元,助理社会工作师每人每月补贴100元。
  永春县还加大对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培育扶持力度,对新成立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运行满1年且状态良好的一次性补助3万元;对新获得4A级、5A级评估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分别一次性补助1万元、2万元。此外,永春县建立县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和公益创投基金,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更好地开展各类服务。(通讯员 李伟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