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方面提升双创示范基地带动作用
新华社北京7月30日电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提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带动作用进一步促改革稳就业强动能的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改革创新,聚焦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聚焦持续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强化政策协同,增强发展后劲,努力把双创示范基地打造成为创业就业的重要载体、融通创新的引领标杆、精益创业的集聚平台、全球化创业的重点节点、全面创新改革的示范样本,推动我国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
《意见》明确,要从六个方面着力提升双创示范基地带动作用。一是落实创业企业纾困政策,强化双创复工达产服务,增强协同创新发展合力,鼓励双创示范基地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巩固壮大创新创业内生活力。二是实施社会服务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增强创业带动就业能力,加强返乡入乡创业政策保障,提升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发挥大企业创业就业带动作用,发挥双创示范基地多元主体带动作用,打造创业就业重要载体。三是构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生态,构筑产学研融通创新创业体系,加强不同类型双创示范基地协同联动,树立融通创新引领标杆。四是深化金融服务创新创业示范,完善创新创业创投生态链,加强创新创业金融支持,着力破解融资难题。五是做强开放创业孵化载体,搭建多双边创业合作平台,鼓励双创示范基地深化对外开放合作,构筑全球化创业重要节点。六是探索完善包容创新监管机制,深化双创体制改革创新试点,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支持双创示范基地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点,激发创新创业创造动力。
《意见》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抓好各项政策举措的贯彻落实。发改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协调指导,完善示范基地运行监测和第三方评估,健全长效管理运行机制,遴选一批体制改革有突破、持续创业氛围浓、融通创新带动强的区域、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新建一批示范基地。对示范成效明显、带动能力强的双创示范基地要给予适当表彰激励。
《意见》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改革创新,聚焦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聚焦持续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强化政策协同,增强发展后劲,努力把双创示范基地打造成为创业就业的重要载体、融通创新的引领标杆、精益创业的集聚平台、全球化创业的重点节点、全面创新改革的示范样本,推动我国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
《意见》明确,要从六个方面着力提升双创示范基地带动作用。一是落实创业企业纾困政策,强化双创复工达产服务,增强协同创新发展合力,鼓励双创示范基地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巩固壮大创新创业内生活力。二是实施社会服务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增强创业带动就业能力,加强返乡入乡创业政策保障,提升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发挥大企业创业就业带动作用,发挥双创示范基地多元主体带动作用,打造创业就业重要载体。三是构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生态,构筑产学研融通创新创业体系,加强不同类型双创示范基地协同联动,树立融通创新引领标杆。四是深化金融服务创新创业示范,完善创新创业创投生态链,加强创新创业金融支持,着力破解融资难题。五是做强开放创业孵化载体,搭建多双边创业合作平台,鼓励双创示范基地深化对外开放合作,构筑全球化创业重要节点。六是探索完善包容创新监管机制,深化双创体制改革创新试点,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支持双创示范基地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点,激发创新创业创造动力。
《意见》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抓好各项政策举措的贯彻落实。发改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协调指导,完善示范基地运行监测和第三方评估,健全长效管理运行机制,遴选一批体制改革有突破、持续创业氛围浓、融通创新带动强的区域、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新建一批示范基地。对示范成效明显、带动能力强的双创示范基地要给予适当表彰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