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不断线就业服务
本报讯 日前,省人社厅发布《2020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公告》,全方位做好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就业创业促进、就业能力提升等工作,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不断线就业服务。
《公告》称,政府有关部门通过信息衔接,已初步掌握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和就业“红娘”将进一步通过电话回访、登门拜访等方式核实完善,毕业生只需配合提供就业意向、服务需求等信息,后续相关部门将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
值得关注的是,离校前已就业但需要二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也可在生源所在地或就业意向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登记求职信息,同等享受就业服务。
就业创业促进方面,《公告》明确,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提供不少于3次有针对性的岗位推荐服务。同时,毕业生可免费参加各类公益性线下招聘活动,或通过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网(http://220.160.52.58)注册登录,享受上传简历、搜索招聘企业和职位、投递简历、面试邀约、视频面试等公共就业服务,注册后的毕业生可直接使用手机微信小程序“毕业生云面试”进行视频面试求职。
有创业意向的毕业生,可向创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创业指导、免费创业培训、创业项目评审资助等服务,并按规定享受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等各项优惠政策。
灵活就业的毕业生,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不超过其实际缴费2/3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未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红娘”将提供“一人一策”重点帮扶服务,优先推荐岗位信息、优先推荐就业见习、优先吸纳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公益性岗位就业,确保离校未就业困难毕业生年底前都能实现就业创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就业能力提升方面,《公告》指出,需要培训提升技能的毕业生,可参加经人社、财政部门认定并纳入省、市、县补贴性免费职业培训院校组织开展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或参加其他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补贴。
需要见习增强能力的毕业生,可通过意向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查询见习相关信息,按照发布的见习岗位与当地就业见习主管部门或见习单位申请参加就业见习。
此外,需要了解更多就业创业帮扶政策措施或登记求职的毕业生,可与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联系,人社部门将竭尽所能提供实名制就业跟踪服务,全力以赴帮助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中。(本报记者)
《公告》称,政府有关部门通过信息衔接,已初步掌握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和就业“红娘”将进一步通过电话回访、登门拜访等方式核实完善,毕业生只需配合提供就业意向、服务需求等信息,后续相关部门将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
值得关注的是,离校前已就业但需要二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也可在生源所在地或就业意向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登记求职信息,同等享受就业服务。
就业创业促进方面,《公告》明确,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提供不少于3次有针对性的岗位推荐服务。同时,毕业生可免费参加各类公益性线下招聘活动,或通过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网(http://220.160.52.58)注册登录,享受上传简历、搜索招聘企业和职位、投递简历、面试邀约、视频面试等公共就业服务,注册后的毕业生可直接使用手机微信小程序“毕业生云面试”进行视频面试求职。
有创业意向的毕业生,可向创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创业指导、免费创业培训、创业项目评审资助等服务,并按规定享受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等各项优惠政策。
灵活就业的毕业生,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不超过其实际缴费2/3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未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红娘”将提供“一人一策”重点帮扶服务,优先推荐岗位信息、优先推荐就业见习、优先吸纳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公益性岗位就业,确保离校未就业困难毕业生年底前都能实现就业创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就业能力提升方面,《公告》指出,需要培训提升技能的毕业生,可参加经人社、财政部门认定并纳入省、市、县补贴性免费职业培训院校组织开展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或参加其他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补贴。
需要见习增强能力的毕业生,可通过意向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查询见习相关信息,按照发布的见习岗位与当地就业见习主管部门或见习单位申请参加就业见习。
此外,需要了解更多就业创业帮扶政策措施或登记求职的毕业生,可与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联系,人社部门将竭尽所能提供实名制就业跟踪服务,全力以赴帮助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中。(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