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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纳入就业帮扶
  本报讯 人社部、教育部、国务院扶贫办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提出将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全面纳入就业帮扶,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全面就业到位,使有需求的其他贫困家庭毕业生全面帮扶到位,有就业意愿的都能实现就业或组织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通知强调,促进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尽早就业,是稳就业保民生的重要内容。要将受疫情影响而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及时纳入求职创业补贴政策范围,摸清就业需求,建立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机制。对贫困家庭毕业生实施专项招聘服务,举办小型供需对接活动,组织跨地区服务协作和岗位共享。为每名贫困家庭毕业生确定一名职业指导师进行指导,各类就业创业服务项目向贫困家庭毕业生倾斜,按需求纳入培训计划、创业培训和见习安排。
  通知明确,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52个未摘帽贫困县毕业生作为就业援助重点,实施结对帮扶、包干到人。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实施“普通高校专升本专项计划”。国有企业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吸纳、“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事业单位可拿出一定数量岗位招聘。充分发挥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机制作用,将贫困家庭毕业生纳入支援地就业政策扶持范围。(记者 张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