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
本报讯 日前,省科学技术厅落实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鼓励省内地区或单位主动作为、积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培养后备优秀青年科研人员,加强科技人才队伍的梯队建设。同时,要求各地区或单位将开发岗位进展情况,在2020年8月21日、12月21日前分两次报送。
据了解,科技部、教育部、人社部、财政部、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委此前印发了《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提出“鼓励国家人才计划入选科技人才、创新团队和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设置科研助理岗位”。其中指出,开发科研助理岗位的实施范围为,2012年以来入选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的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科技创业人才和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科研助理是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人员。(本报记者)
据了解,科技部、教育部、人社部、财政部、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委此前印发了《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提出“鼓励国家人才计划入选科技人才、创新团队和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设置科研助理岗位”。其中指出,开发科研助理岗位的实施范围为,2012年以来入选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的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科技创业人才和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科研助理是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人员。(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