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1版
我省全面帮扶毕业生重点群体就业
  本报讯 省人社厅、教育厅、扶贫办、财政厅日前联合出台《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重点群体就业帮扶专项攻坚行动的通知》,把高校毕业生重点群体全面纳入就业帮扶专项攻坚行动,使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全面帮扶就业到位。
  此次就业帮扶专项攻坚行动对象包括2020届福建生源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福建生源离校1年及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20届省内院校生源地为52个未摘帽贫困县并有意愿在福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等。
  通知要求,各高校要持续做好本校高校毕业生重点群体就业跟踪服务,为暂未就业的推送3—5个针对性岗位信息。要重点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跟踪服务,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需求清、求职进展清。各级人社部门要及时将高校毕业生重点群体全部纳入实名制跟踪服务,推送公益性招聘活动信息,推荐不少于3个针对性岗位信息,实施动态管理。对有创业意愿的,全部纳入创业培训,按创业培训每人不超过12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项目补助。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重点群体,为其发放不超过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有能力提升需求的,组织其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按就业技能培训每人不超过1000元标准给予培训项目补助。
  同时,鼓励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重点群体,每吸纳1人并稳定就业1个月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开展国有企业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吸纳工作中,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高校毕业生重点群体。(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