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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多举提升劳动争议仲裁效能
  本报讯 最近,浦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受理了一起来自四川省宣汉县的劳动仲裁申请。覃某为浦城某合成革有限公司员工,以因工受伤所产生的医疗费、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期间的工资等工伤待遇为由申请劳动仲裁。
  本着预防为主、调解优先的原则,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覃某取得联系,了解到她已返回四川,往返浦城要花费较多时间和经济成本,县仲裁院启动了案前调解程序,经过多次电话沟通,为双方当事人详细讲述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提供法律释明和必要的风险提示。最终,双方愿意进行案调解,签订调解协议书。
  这是浦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进一步提升劳动争议处置效能,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浦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遵循调解优先原则,发挥劳动仲裁定纷止争职能,采取多项措施,最大限度将劳动争议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促进全县和谐劳动关系构建。
  针对劳动关系中易出现的问题,大力抓好劳动纠纷预防工作,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从源头上规范企业用工,协调劳动关系,减少劳资纠纷。
  完善调解与仲裁衔接机制,联合基层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加强案前调解引导,仲裁员和调解员共同向当事人讲解调解优势与好处、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流程等内容,引导当事人在案前化解矛盾。
  加强企业调解组织建设,在全县19个乡镇(街道)、2个工业园区、3家重点企业成立基层调解组织,提高调解人员的素质和业务能力,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
  截至目前,浦城县劳动争议仲裁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70件,未发生重大集体案件,劳动关系总体呈平稳态势运行。(通讯员 叶小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