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十三五”期间城镇新增就业300万人
本报讯 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十三五”期间,我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全省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累计300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01万人,“1234”稳就业工作法受到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扬。
至2020年底,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参保人数分别达1200.57万人、1588.16万人、664.41万人、936.85万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5.53%。
我省首创劳动关系风险防控机制,6个工业园区、40家企业被评为全国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与和谐企业。建立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工资问题长效机制,“无欠薪项目部”覆盖所有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省市县全部建立劳动仲裁院,调解仲裁“六统一”跃居全国前列,全省大中型企业劳动争议、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组建率分别达86.96%、89.22%。
至“十三五”末,全省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15.21万人,就业率100%;公益性岗位安置13334人,组织输入宁夏籍贫困劳动力3757人。全省72.07万贫困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应保尽保、应发尽发、应代缴尽代缴。(本报记者)
至2020年底,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参保人数分别达1200.57万人、1588.16万人、664.41万人、936.85万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5.53%。
我省首创劳动关系风险防控机制,6个工业园区、40家企业被评为全国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与和谐企业。建立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工资问题长效机制,“无欠薪项目部”覆盖所有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省市县全部建立劳动仲裁院,调解仲裁“六统一”跃居全国前列,全省大中型企业劳动争议、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组建率分别达86.96%、89.22%。
至“十三五”末,全省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15.21万人,就业率100%;公益性岗位安置13334人,组织输入宁夏籍贫困劳动力3757人。全省72.07万贫困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应保尽保、应发尽发、应代缴尽代缴。(本报记者)